合村並居,就是把相鄰的幾個村,合併起來,統一蓋房安置。
政策是好政策,為什麼這麼說呢?
合村並居的根本目的,是土地集中化。大家都知道,山東省人多地少。
因為農村每家每戶的土地都很零散。田野裏各村的道路,溝渠,各戶的地壟等。都佔據著不少的耕地。還有各村的老宅,墳場在村子裏占的土地也不少。
所以為了擴大耕地規模,政府出臺了合村並居的政策。
合村並居的好處,農村人可以住上乾淨整潔的樓房,田野裏的土地可以使用大型機械耕種,國家也會多出很多可利用的耕地。另外人們集中居住,可以很好地發展服務業,新增農民的收入。可以說這是一個雙贏的政策。
山東的合村並居,為什麼很多人不支持?
現在發生的,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還沒確定安置點,就開始動員拆遷。
第二,補償款不合理,不讓羣衆提意見。
第三,個別地方威脅村民簽字,急功近利。等等問題。
我覺得,合村並居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實施,儘量不要一刀切。不要“替民做主”。把好事辦成壞事,讓農民心寒。
我們村還建的樓房已經建好了,今年七月份就分鑰匙。是那種7層電梯洋房,一戶一宅,村民多餘的房產補錢。
村裡有期盼的,有失落的,總之一戶一個情况!
我擔心合併後的農村,以後再也看不到那種日出寥寥炊烟升起,兒童成群村前嬉戲,婦女結伴樹下納涼,雞鳴狗吠的生活了。多年後我們會不會懷念那種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無憂無慮的生活呢?
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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