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該案件是一場連環案件,犯罪嫌疑人王强於1995年開始人生中第一次犯罪,直到2002年7月18日被逮捕,王强共殺害45人。2005年7月25日,王强被法院依法判處死刑並要求立刻執行。
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王强連續殺害45人,王强是否有什麼不為人知的故事呢?請隨同小編走進遼寧連環特大殺人案,一起探尋案件背後的真相。
人物經歷
王强是遼寧省寬甸縣步達遠村人,自幼父母離婚,王强從8歲開始跟隨父親生活。王强父母的離婚主要原因就是王强父親喜歡賭博,經常不顧家,王强母親獨自一人帶兩個孩子,最終忍受不了這樣的生活提出了離婚。
王强和父親一起生活還沒幾年,他父親就因為賭博的瑣事與人搏鬥,將對方打傷,自己也進了監獄。可憐的王强就開始和老家的爺爺奶奶一起生活,但是他的爺爺奶奶對王强的到來並不歡迎,仿佛王强不是他們的親孫子一樣。
王强又開始投奔了已經改嫁的母親。王强母親有了新的生活,和現任丈夫也有了孩子,王强覺得自己就是沒人要的孤兒,他開始內心變得陰暗,年僅14歲的他就開始在社會混,並且做一些偷盜之事來養活自己。
王强在初入社會的時候,最初他只能靠乞討度日,由於他年紀小,很多路人都會可憐他給他食物和錢。旁邊的同行就十分的嫉妒,經常的把王强打的昏迷,王强在多年的挨打中鍛煉出了他堅定、狠辣的性格。在王强步入社會的那一刻,他內心犯罪的種子逐漸發芽。
案件緣由
王强靠乞討只能勉强滿足溫飽,後來他開始進行偷盜,他覺得自己的生活越變越好了,但是在某一次偷盜行動中,王强被警詧發現被關入了勞教所。
過了兩年王强重新出現在社會上,此時的他絲毫沒有懼怕法律,反而變本加厲地進行犯罪。1993年,王强帶領以前一起偷盜的團夥進行了一場搶劫。得到了大量金錢後,他作案越來越頻繁,如果搶劫過程中對方反抗,就用刀子將對方捅死,結果他又進入了監獄,但是他狡辯自己沒有殺人,只是進行了騙錢,所以過了幾年他又出獄了。
第二次出獄後,他的內心已經被惡魔佔據,此時的他對人命絲毫沒有憐惜之意。自2000年起,王强開始大肆的進入民居搶劫殺人並且對女性受害者進行强暴,作案手法殘忍,並且絲毫不毀壞當場作案證據,在後來發生的許多場案件中,警方都能在現場發現兇手的遺留物。
瀋陽警方開始成立的專案組來查找兇手,經過多方證據表明,犯罪嫌疑人是王强。2013年7月14日,王强被逮捕,通過分析犯罪現場的精液確認是兇手就是王强。2005年7月25日,王强被法院依法判處死刑。
寫在最後
原生家庭的不幸以及社會上的經歷,使王强變得更加的狠辣和陰冷,但是這並不能成為他肆意殺害路人的理由。人的先天環境重要,後天的努力更重要,如果走入歧途,必將迎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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