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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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新華網以題為《一場發生在親情關護室的溫情調解》刊發了津南法院運用親情關護室化解糾紛的第一個案例。
讓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為更好維護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幫助紓解婚姻家庭衝突,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天津市津南區婦聯和津南區人民法院建立了津南區三級親情關護室。承辦法官利用位於津南區咸水沽鎮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的親情關護室組織了一場變更撫養關係糾紛案件的調解,該案也是親情關護室運行以來,通過該平臺成功化解糾紛的第一個案例。
案情簡介
該案中男女雙方系大學同學,於2006年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現年9歲。雙方因感情不和於2015年協定離婚,離婚時約定孩子由男方撫養。但實際離婚後,孩子大部分時間隨女方生活。近日,女方訴至津南法院,要求變更撫養權由其撫養。
案件審理
承辦法官常琳收案後,第一時間與雙方進行了溝通,男女雙方均堅持孩子的撫養權,互不讓步,且雙方之間衝突較深,甚至因為孩子問題多次報警。此時法官想到,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决,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也許孩子將成為案件的突破口,為更好化解矛盾糾紛,也為了孩子身心能够健康成長,於是决定將雙方及孩子約到了親情關護室,並聯系了關護員中的心理諮詢師共同調解案件。
在親情關護室,心理諮詢師與孩子進行了單獨溝通並利用心理小遊戲,以期準確掌握孩子意願,發現孩子在遊戲中描述的均是與母親共同生活的點滴小事。
調解成功
在此基礎上,法官將更加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方案作為調解工作的出發點,為雙方做了大量的釋法工作,也指出了雙方在對待孩子管道上的問題。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調解,男方同意尊重孩子意見,將撫養權變更為女方。
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在撫養費及探視問題上也達成了一致意見,一場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案件,在親情關護室化解。
END
來源:新華網|記者:白佳麗
出品:津南法院新媒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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