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許慎《說文解字·十》:“麒,仁寵也,麋身龍尾一角;麐(麟),牝麒也。”段玉裁(清代文字訓詁學家)注:“狀如麕,一角,戴肉,設武備而不為害,所以為仁也。”關於麒麟的傳說,在我國流傳已久,它是百姓口中的瑞獸,古人認為麒麟出沒處,必有祥瑞。
但到明朝都沒有人真正見過神獸麒麟,有關麒麟外貌的描述,即使是有模有樣,但也只是文人用大腦想像、用筆桿子寫出來的,實際他們也不曾見過麒麟,而麒麟的外貌特徵是“龍首,麋身,牛尾,馬蹄”。
再來說說明初“鄭和下西洋”這一光輝事件,鄭和本姓馬,獲明成祖朱棣寵信而得姓“鄭”,世稱“三寶太監”,從永樂三年至宣德八年,鄭和七下西洋,遠航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拜訪過30多個國家和地區,最遠抵達了東非、紅海。
不管鄭和下西洋的目的是什麼,但他通過航海,途經各國各地區確實增長了見識,也讓明朝的皇帝、大臣以及百姓見識到了國外的特產等,神獸麒麟便是鄭和從非洲帶回來的。
永樂十年(1412年),鄭和第四次下西洋,遠赴麻林國,跟隨鄭和一同遠航的副使是王景弘,麻林國國王早已聽聞過大明雄風,得知鄭和前來,也是上前迎接,在接受鄭和帶來的瓷器、紡織等禮物後,也是特別回贈了當地的特產,還派了使臣跟著鄭和前往大明。
鄭和在離開前也向麻林國國王講明了來意,囙此帶回了一隻Giri(索馬利亞語發音,發音與麒麟相近),從麻林國帶回的麒麟與古籍中描述的麒麟模樣十分相似,鄭和也是喜出望外,不虛此行。
而早在明太祖朱元璋時期,據《明會典》記載:“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規定,公、侯、駙馬、伯以麒麟作為補服圖案,故稱一品麒麟。”麒麟自古頗受重視,是大吉大利之物,朱棣聽聞鄭和帶回了真正的瑞獸麒麟,心中特別的高興,囙此“上禦奉天門受之,文武群臣稽首稱讚。”
明成祖也應允百姓一同前往迎接,所以得知此事的百姓也都想要沾沾瑞獸的祥瑞之氣,一時間萬人空巷,“臣民集觀,欣喜倍萬”,有詩贊曰:“西南之諏,大海之滸,實生麒麟,身高五丈,麋身馬蹄,肉角黦黦,文采焜耀,紅雲紫霧,趾不踐物,遊必擇土,舒舒徐徐,動循矩度,聆其和嗚,音協鐘呂,仁哉茲獸,曠古一遇,照其神靈,登於天府。”
明成祖還特意命宮廷畫師將麒麟的樣子畫下來,囙此就有了今日我們所欣賞到的《瑞應麒麟圖》。
現今我們一眼就能够看出《瑞應麒麟圖》的“麒麟”就是長頸鹿,與我們所想像的麒麟模樣相差很大,看過的人也都被逗笑了,可到底是明朝人“愚昧”?還是我們先入為主認為麒麟是另一幅模樣?這個還真不好說。
長頸鹿,拉丁文名字意為“長著豹紋的駱駝”,體型為“龍首,麋身,牛尾,馬蹄”,而它也是世界上現存最高的陸生動物,值得瞭解的是,時至今日,日語及韓語中仍將長頸鹿稱作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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