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屢教不改、屢罰仍違的行為,有加重處罰以提高違法成本的必要。
近日,河北保定有人拉橫幅、敲鑼打鼓慶祝某村一年輕人畢業後“在北京找到月薪14000元工作”的視頻引發網友熱議。當地人表示,該活動系一教育培訓機構所為。涉事教育機構唐縣辦事處工作人員也承認是他們組織,並征得過學生家長同意。記者還發現,該機构於2019年和2021年曾因類似文宣行為被處罰過兩次。
在北京,這樣的收入或許不算十分突出,但在村莊,14000元的月薪可能的確是“全村人的希望”。有了現實背景的落差,如此興師動眾慶祝,就蒙上了一層魔幻色彩。
過往,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喜歡不遺餘力地文宣學生的成績。而把學生的就業和收入也拿來吹噓,則是某些職業教育培訓機構的針對性選擇。在短視頻平臺上,這家教育機構的相關文宣視頻多如牛毛,文宣管道也如出一轍,均在紅色喜報上醒目地印出已畢業營員的姓名、照片、籍貫及薪資等資訊,且海報上這些營員的月薪大都在一萬元以上。可以想像,都市相關領域用人需求比較大,上述機构展示的已就業營員薪資,並非多麼出奇。或許是在培訓成績平平的情况下,又想成為行業翹楚,在文宣上壓人一頭,於是“獨樹一幟”。
狡黠之處在於,其瞅准了“收入觀”的差別,把村莊作為文宣主戰場,這就“揚長避短”,實現了效益的最大化。其招生範圍為15至35周歲的年輕人,招聘文化課不好、愛玩電腦遊戲的初中生、高中生、社會青年,以及就業不理想的大學生。真可謂定位精准。
事實上,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據此,該機构把學生的姓名及薪資資訊公之於眾,烘托培訓機構育人有方的敘事主題,就已經涉嫌違法。
可該機构接連兩次被罰,僅僅是掏出900元和3000元了事。這樣的代價,比之通過炒作多招若干學生、新增知名度帶來的利益相比,可謂小之又小,因而缺乏震懾性。應該看到,對於屢教不改、屢罰仍違的行為,有加重處罰以提高違法成本的必要。否則,總是不輕不重地處罰,難以讓其收斂。
當下,一些知名校外培訓機構因違法違規受到頂格嚴懲。這表明了國家治理校外培訓亂象的决心。值得提醒的是,對於此類線下流水線職業培訓機構,也必須更加重視、加強監管,約束其規範運作,而不是熟視無睹,任其胡來。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伍裏川
編輯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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