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天津這個區部分小學、國中實施學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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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武清教育公眾號發佈文章《城區部分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內住房學比特制的實施意見》。自2021年小學一年級、國中一年級招生起實施。(二)學位控制學校服務範圍內居民社區。家長應保證所提供的證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屬實。如果證件、證明不屬實,按相關規定處理。(五)學位佔用情況查詢主體為各相關組織。

日前,武清教育公眾號發佈文章《城區部分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內住房學比特制的實施意見》。為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經武清區人民政府同意,將對城區部分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內住房實施學位控制

具體方案如下:

一、實施時間

自2021年小學一年級、國中一年級招生起實施。

二、實施範圍

(一)武清城區內非居住型住房、小產權住房。

(二)學位控制學校服務範圍內居民社區。學位控制學校包括:楊村第八小學、楊村第十小學、楊村第十四小學、楊村光明道小學、楊村第五中學、楊村第八中學、楊村光明道中學等學校。

三、實施辦法

(一)武清城區內非居住型住房、小產權住房控制辦法

此類房產不納入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校的劃片範圍。如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戶籍均在此房產上,且父母雙方在天津市範圍內僅有此套房產,可攜帶有關資料到就近公辦學校先行登記,開學前,由教育局統籌安置。

(二)學位控制學校服務範圍內居民社區控制辦法

1.學位控制學校學區內每戶地址相應學段相應學制(小學6年、國中3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如果同一個房屋地址在對應年限內(小學6年、國中3年)有多個適齡兒童申請入學,房主和戶主必須是適齡兒童相同的父母。

2.同一住房入學資格已經被使用,且仍處於佔用狀態,房屋過戶後新的產權人子女若有入學需求,教育局根據當年招生實施方案,依學位情况統籌安置。

3.學位控制學校服務範圍內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入學或轉學,視學位情况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

四、有關政策解讀

(一)適齡兒童入學首先需符合當年《市教委關於做好天津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各項政策要求,申請以上實施範圍內所涉及學校的學生還需符合《武清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的相關要求。

(二)每戶地址相應學段相應學制(小學6年、國中3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如:2021年某適齡兒童以楊村十小學區內某個房產入學,從該生入學登記之日到其小學畢業(或離校)之日,該房產產權變更後有入學需求的適齡兒童不能進入楊村十小就讀(招生或轉入)。

(三)登記過程中,如需其他相關資料的,家長應積極配合提供。家長應保證所提供的證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屬實。如果證件、證明不屬實,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涉及事項均以當年招生或當次轉學公佈政策為准。最終解釋權歸武清區教育局。

(五)學位佔用情況查詢主體為各相關組織。

編輯|韓振

來源|武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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