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
隨著法槌敲響,一起因婚外情引發的故意殺人案在青海省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數位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海燕擔任審判長並主審案件,青海省海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尹玉海出庭支持公訴。本案是2021年度海東市法檢“兩長”首次同庭履職,不僅嚴格履行一把手作為法官、檢察官辦理案件的職責,也進一步推進了海東兩級法院院庭長帶頭辦案制度的落實。
經庭審查明,2021年1月11日晚,被告人王某因其夫王某某與被害人甄某存在婚外情關係,二人發生爭執並厮打。次日淩晨4時許,被告人王某從放在自家車廂內的床單上用剪刀裁剪了半截,攜至被害人甄某家樓下,發現甄某的小型貨車駕駛比特後方車門未上鎖,遂進入車內後排座位,將攜帶的布條一端系在主駕駛比特靠背右側鐵質固定樁上。等候約半小時後見甄某從樓內出來準備上車,遂手持準備的布條一端隱藏在駕駛員座位後,趁甄某啟動車輛時用布條勒住甄某頸部向後拖拽,致甄某口鼻出血、身體完全不能動。後王某某將被害人甄某送往醫院搶救,甄某經搶救無效死亡。被告人王某遂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經鑒定,甄某系被他人用繩索勒頸引起窒息死亡。在訴訟過程中被告人王某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庭審前,吳海燕院長認真審查了案件卷宗資料,積極主持調解本案附帶民事部分。經過長達一個月努力調解,2021年6月8日被告人王某與被害人近親屬就附帶民事部分最終達成了調解協定並履行了賠償義務。庭審中,吳海燕院長主持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全部訴訟程式,引導控辯雙方就本案焦點事實進行舉證、質證和辯論。庭審全過程重點突出,井然有序,條理清晰。針對本案事實、後果和情節,公訴機關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議,合議庭在充分考慮控辯雙方的意見後經認真評議,支持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量刑建議和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並當庭進行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5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5年。
法檢兩長回歸法官檢察官本位,同庭履職審理案件,既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具體要求,又對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起到良好的引領示範作用。海東市法檢兩長認真貫徹司改責任要求,通過帶頭辦理重大複雜疑難案件,為該市法官檢察官立好標杆、做出榜樣,切實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供稿:海東中院
編輯:史梓敬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