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任縣委書記,副廳級,法庭上替情婦求情,受賄2929萬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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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曾任安徽省太和縣委書記,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的劉家坤,夥同情婦趙曉莉受賄2929萬多元,平均每年斂財近500萬元,幾乎全部是“情婦操盤”。2014年1月24日,劉家坤被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情婦趙曉莉也獲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劉家坤利用擔任上述職務之便,夥同被告人趙曉莉受賄2929.7萬元,數額特別巨大。

曾任安徽省太和縣委書記,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的劉家坤,夥同情婦趙曉莉受賄2929萬多元,平均每年斂財近500萬元,幾乎全部是“情婦操盤”。2014年1月24日,劉家坤被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情婦趙曉莉也獲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劉家坤,1956年7月11日出生,安徽阜陽人,從部隊轉業後任阜陽市環保局局長、國土局局長,2006年7月起任太和縣委書記,縣委書記兼縣人大常委會主任,2008年3月起至案發任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官至副廳。

據辦案檢察官披露,2003年,劉家坤與阜陽房地產開發商趙曉莉發展成情人關係,2006年7月二人非法生育一子,二人受審時兒子已經6歲。為了滿足情人的物質需求,劉家坤利用職權為多家房地產開發商謀取利益,從中撈錢。

2013年2月22日,劉家坤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安徽省紀委工作人員帶走接受調查。後來,網傳他在看守所自殺,2013年5月10日官方證實傳聞不實。

後據安徽省紀委通報,劉家坤利用職務之便,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夥同其特定關係人(情婦)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因其嚴重違法違紀,已被紀檢部門立案調查,涉嫌犯罪將移送司法機關。

劉家坤涉嫌受賄一案偵查終結後,經指定管轄2013年9月5日由宿州市人民檢察院向蘇州市中院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控: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劉家坤利用擔任太和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便利,夥同其情婦趙曉莉收受人民幣2466萬元、價值176.7萬元的金條12根、價值156萬元的觀音畫像一幅、價值95.9萬元的寶馬轎車一輛和35萬元原始股,共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2929.7萬元。

2013年10月10日,宿州市中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劉家坤和趙曉莉同堂受審。在法庭上,劉家坤哭求法院從輕判趙曉莉,因為他們入獄後兒子托農村親屬照看,她好早日出獄照顧兒子。

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劉家坤利用擔任上述職務之便,夥同被告人趙曉莉受賄2929.7萬元,數額特別巨大。

2014年1月24日,宿州市中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劉家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個人財產;判處被告人趙曉莉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

判决生效後,罪犯劉家坤被押至安徽省蜀山監獄服刑。因其在監獄表現突出,確有悔改表現,他被兩次减刑。

2017年7月,罪犯劉家坤被法院裁定减為有期徒刑22年,剝奪政治權利7年。

2020年1月2日,刑罰執行機關建議對其减去有期徒刑7個月。3月份,罪犯劉家坤被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减去有期徒刑7個月。

劉家坤擔任阜陽市國土局局長時,曾被評為“國土衛士”和“勤廉兼優幹部”。然而為了情婦和兒子,他一步步沉淪,最終身陷囹圄,年近幾歲的兒子缺爹少娘。在法庭上,他替情婦求情的場景,讓人可憐可歎,一個昔日的“藝員幹部”走到今天這一步,讓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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