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不會掉餡餅,那些高的離譜的存款返息項目,一定有問題,千萬不要因為朋友的身份,就無條件相信對方,當你惦記別人利息的時候,別人可能已經盯上了你的本金,最後被坑騙的例子比比皆是。
6月18號訊,瀋陽盛京銀行紅霞支行員工呂某因涉嫌詐騙被判刑,她利用銀行職員的身份,謊稱有高額回報的投資項目,以高額返利為誘餌,致使21人被騙,涉案金額達到2600萬元,最終,呂某被判刑十年六個月,罰款50萬元,而被騙人員的本金卻一分都沒拿回來。
呂某詐騙的金額巨大,受害者全是身邊的親戚,朋友和同事,2020年5月份,受害者控訴稱,自己的50多萬被呂某騙走,一家所有的積蓄,至今要不回來,每天看著老公辛苦上班,她只能默默心疼,非常氣憤。
另一名被騙的受害者王某說,他和呂某是7年的朋友,非常熟悉,沒想到會被騙,呂某告訴他,銀行有為出國人員墊資的投資項目,每月可以拿到3個點的利息,但當時王某沒錢,呂某就建議他刷信用卡套現,出於信任,王某見15萬給了呂某。
王某說,他瞭解到,很多受騙者都是刷的信用卡,雖然投了15萬,但是王某一個月的利息都沒收到,每到收利息的日子,呂某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直到2019年,有銀行開始向他們催還信用卡,他們再聯系呂某,已經聯系不上,受害者才知曉被騙了。
之後,呂某因為涉嫌詐騙罪被刑拘,之後又被逮捕,調查顯示,37歲的呂某是遼寧瀋陽人,她的身份是盛京銀行的一名員工,在2015年至2020年5月期間,呂某多次利用銀行身份進行詐騙,欺騙20多比特被害人以現金,信用卡或網貸的管道向其投資,騙取受害者錢款。
根據稽核,楊某某,楊某和吳某三人給呂某出資1280萬元,最終收到呂某資金1374萬元,盈利93.5萬元,另外王某等21人為呂某出資2664萬元,收到呂某資金2216萬元,虧損447.8萬元,呂某似乎投資了某些產品,最後虧損還不上錢了,而不是單純的詐騙。
最終,瀋陽和平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呂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的管道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構成了詐騙罪,不過鑒於呂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且認罪認罰,最終法院判處呂某有期徒刑10年半,罰款50萬。
雖然呂某被判入獄,但是受害者的錢款卻一分都沒拿到,王某說,很多受害者是刷的信用卡給呂某的錢,其中一個受害者每個月光還信用卡的利息就要2萬多元,但是如今本金拿不回來,信用卡利息還要還,真是太絕望了。
許諾高額利息,實際卻是騙局,這樣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總有人上當,究其原因還是貪心,呂某以銀行員工的和朋友親戚的身份,讓這些受害者放下了警惕,為了那不存在的利息借錢貸款也要投資,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自己的錢要謹慎使用,無法保證資金安全,在高的利息都不要去碰,對於這起案件,你怎麼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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