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寧夏教育廳印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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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6月20日,記者從寧夏教育廳獲悉,日前自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全區中高考宣傳工作“八個嚴禁”》,要求各市、縣(區)教育局,教育廳直屬中小學嚴格遵照執行並廣泛發動文宣,切實做到令行禁止,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

6月20日,記者從寧夏教育廳獲悉,日前自治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全區中高考宣傳工作“八個嚴禁”》,要求各市、縣(區)教育局,教育廳直屬中小學嚴格遵照執行並廣泛發動文宣,切實做到令行禁止,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

“八個嚴禁”如下

一、除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必須向社會公示的招生資訊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只能將考生的報名資訊、中高考成績、名次以及錄取資訊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學校,嚴禁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提供。

二、嚴禁以任何形式文宣“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高考喜報”“本科上線率”“中考尖子生”等資訊,堅決杜絕任何關於中高考成績的炒作。

三、嚴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國中、高中學校、校外培訓機構通過教育網站、校園網、微信公眾號和微信群QQ群、美篇等自媒體宣傳炒作與中高考成績相關的資訊。

四、嚴禁全區教育系統(含校外培訓機構)幹部職工利用微信朋友圈、QQ空間和微博等自媒體宣傳炒作與中高考成績相關的資訊。

五、嚴禁各國中、高中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在校園(或機构)內外擺放、懸掛、張貼關於中高考成績的條幅、文宣板等文宣物品。

六、嚴禁學校和教師違背考生意願代替或干預考生填報中高考志願。

七、嚴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以任何形式向所屬國中、高中學校下達升學名額,以任何形式統計、公佈所屬國中、高中學校的升學人數、升學率、上線率等中高考資訊。

八、嚴禁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懲學校和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國中、高中學校進行中高考方面的表彰獎勵。

檔案提出

對違反行為一經發現

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對違規的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

學校給予通報批評

來源:銀川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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