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人民代表網總裁、山西《人民代錶報》副總編輯等職的宋利,從2008年初起成為時任長治市市長張保的情婦,搞錢色交易。因宋利貪污6359萬多元,2015年3月2日被山西省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5年4月,犯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的張保被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宋利,1976年1月出生,山西太原人,1999年12月起任山西某晚報發行員、攝影記者,山西《人民代錶報》攝影記者。
2010年4月起,她任人民代表網副主任、主任、總裁,《人民代錶報》社長助理、副總編輯,黎源之聲董事長兼總經理等職。
2008年初,宋利認識了時任長治市市長張保,一個有意,一個有情,二人很快成為情人。
張保落馬後曾這樣懺悔:“沒有抵擋住宋利的誘惑和輕浮挑逗,被她的女色所俘虜……利用手中的權力給她一路給予方便。”
2014年8月18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决定對張保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張保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一案,經指定管轄,由陽泉市人民檢察院向陽泉市中院提起公訴。
陽泉市中院審理認定:在舉辦2011年長治攀岩節活動期間,被告人張保違反規定致使1196萬餘元公款轉入其情人宋利為法定代表人的由人民代表網改制後成立的黎源之聲網絡傳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帳戶,宋利使用大量虛假票據虛列攀岩節支出,將該款項中的550餘萬元據為己有,給國家造成550餘萬元損失。
被告人張保濫用職權干預國有企業三元煤業公司經營決策,致使黎源之聲公司從三元煤業公司取得轉股款、費用款共計1.27億多元,宋利使用大量虛假票據虛列費用,給三元煤業公司造成經濟損失7634萬餘元。
此外,被告人張保利用擔任長治市委副書記、市長的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幣30萬元。
2015年4月,犯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的被告人張保被陽泉市中院數罪並罰决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
2013年1月11日,宋利被山西省晋城市警察局刑事拘留。2013年6月6日被逮捕。
宋利涉嫌貪污一案偵查終結後,經指定管轄,由晋城市人民檢察院向晋城市中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定:2010年至2012年,被告人宋利在時任長治市市長張保的幫助下,以承辦“攀岩節”和建設長治文化創意傳媒產業園區為名,從省屬國有控股企業套取資金9731萬多元。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被告人以合辦公司為名,採取提供假髮票、私刻公章等非法手段,通過三家公司多次轉帳後,將9731萬多元中的2360萬多元轉入其實際控制的帳戶據為己有;2012年9月,被告人宋利以退還股金和分紅的名義,將9731萬多元中的3935萬多元據為己有;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被告人安排黎源之聲公司財務人員列出虛假外聘人員名單,共冒領63.6萬元。以上合計貪污6359萬元。
2015年3月2日,晋城市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宋利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宋利被判死緩後一直未退還贓款,2018年6月19日,晋城市中院公佈的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排名第一的是欠款6359萬元的罪犯宋利。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