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狗食人”案,他連殺六人分屍喂狗,狗和主人還參演過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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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類馴服狗的歷史十分悠久,最早的時間已經不可考究,不過在古代狗已經成為人類的好朋友,承擔著看家護院的重責。唐代詩人於鵠就在詩中寫道“琴書隨弟子,雞犬在鄰家“,狗和其他家禽一樣,存在於普通人家,和人類過著和諧的生活。然而在寧夏卻發生過一起駭人聽聞的案件,有一殺人狂連殺六人還將屍體分解給狗餵食,引起社會的震動,而且此人和他的狗還參加過電影的拍攝。

人類馴服狗的歷史十分悠久,最早的時間已經不可考究,不過在古代狗已經成為人類的好朋友,承擔著看家護院的重責。唐代詩人於鵠就在詩中寫道“琴書隨弟子,雞犬在鄰家“,狗和其他家禽一樣,存在於普通人家,和人類過著和諧的生活。

隨著時代發展,人類社會很多動物的角色都發生了轉變,狗就是其中較為明顯的一個。從前狗往往扮演著看家護院的角色,保護一家人的安全。而今社會治安已經十分穩定,狗的外形十分討喜,很多人都將其當作寵物。然而在寧夏卻發生過一起駭人聽聞的案件,有一殺人狂連殺六人還將屍體分解給狗餵食,引起社會的震動,而且此人和他的狗還參加過電影的拍攝。

程鵬,生於1972年。彼時我國經濟還不發達,很多人的生活都十分貧困。但程鵬和他們不同,他從小就過著優渥的生活,這一切都源於他的高官父親。由於家庭條件很好,程鵬一直接受著良好的教育,也承載著家族的希望。可他的身份也給程鵬帶來了一些不便,很少有同齡人願意和他一起玩耍,都覺得程鵬太過高貴。

同時他的父母也終日忙於事業,平時根本沒有時間陪伴兒子,一旦見面就會呈現溺愛式的教育,這也讓程鵬的內心越加嬌慣,變得自私自利起來。按理來說程鵬的父親是一個高官,那麼他在日常生活中更應該避嫌,否則會引來許多非議。但程鵬本人從來不在乎這點,他一直我行我素,在學校裏更是極為高調,經常仗勢欺負其他的同學,引起許多人的不滿。

學校多次找他談話,但程鵬一直保持著囂張的態度,最後校方實在忍無可忍,直接將其開除。離開學校之後,程鵬的父母十分傷心,但他們並未責怪兒子,反而給了他更加優渥的生活環境,希望能改變他的心態。然而此時的程鵬沒有一絲悔改之意,他只認為是這個世界對不起自己。

時值《古惑仔》熱播,他看到裡面囂張跋扈的混混十分羡慕,認為這就是俠義的象徵,內心對其十分渴望。於是程鵬也模仿電影裏的主角們開始了自己的混混生涯,雖然他在物質方面十分富裕,但依然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甚至還出去搶劫,他這樣做的目的並非為了錢財,只是滿足自己的扭曲心理。

然而沒過多久當地警察就注意到了他,在程鵬20歲的時候被抓獲一次,他由於搶劫被判兩年。被抓住的時候程鵬毫不慌張,他認為這只是一件小事,只要自己的父親開口,警察局馬上就會將自己無罪釋放。然而事情的發展並非他想的這樣,他的父親也沒有幫他求情,程鵬足足在牢裏待了兩年時間,這也讓他對整個家庭產生了怨氣,認為他們不在乎自己。

出獄之後程鵬離開了家鄉,來到寧夏的銀川,這裡十分偏僻,適合獨自生活。雖然和家庭有一些衝突,但程鵬的父親依然給他在此地安排了住房,每個月也會給一些生活費,希望他能安穩生活工作。然而程鵬本人根本就沒有工作的心思,他開始在院子裏瘋狂養狗,借此排解寂寞。到了26歲的時候他和當地的一比特大學生相戀,對方也只是看重他的錢財,結婚不久便悄然離去,這件事情對程鵬打擊極大,他開始自暴自弃。

在火車上他又認識了一比特女子,兩人很快便開始交往,可是不久之後程鵬便產生了厭倦的情緒,認為這個女孩太過討厭,心中便起了殺意。經過一番準備後,他直接拿出繩子將其勒死,第一次殺人讓程鵬內心十分恐慌,他將女孩的屍體丟到了院子裏,讓自己的狗全部吃光,骨頭則埋在地下。

有了第一次之後,程鵬便再也遏制不住內心的殺意,他採取這樣的辦法多次殺人,甚至還幫朋友解决掉一些所謂的“禍患“,前後共有六人遇害。在1995年時他終於落網,諷刺的是程鵬和他的狗竟然還出演過電影,裡面的角色和現實中如出一轍。生活中,人們需要自己調節自我的情緒,隨時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善待他人也是善待自己。

參考資料:

《尋李逸人舊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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