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警察專業在滇招生工作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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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雲南省公安廳政治部和雲南省招生考試院聯合下發《關於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在滇招生工作的通知》,部署2021年警察普通高等院校警察專業在滇招生工作。錄取考生名單由各公安院校公佈。承擔體檢工作的醫療機構根據現場體檢情况,結合對《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本專科招生患病經曆申報錶》、省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高考體檢表的稽核情况,提出體檢意見。由省公安廳政治部綜合作出體檢

近日,雲南省公安廳政治部和雲南省招生考試院聯合下發《關於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在滇招生工作的通知》,部署2021年警察普通高等院校警察專業在滇招生工作。

一、招生院校、規模及範圍

(一)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員警學院、鐵道警詧學院、南京森林警詧學院、浙江員警學院和雲南警官學院,共計畫招生警察專業909人,均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其中,中國人民公安大學70人(面向地方公安機關入警就業60人、面向移民管理機構入警就業10人),中國人民警察大學97人(面向地方公安機關入警就業30人、面向移民管理機構入警就業62人、面向鐵路公安機關入警就業5人),中國刑事員警學院40人(面向地方公安機關入警就業29人、面向移民管理機構入警就業6人、面向鐵路公安機關入警就業5人),鐵道警詧學院28人(面向鐵路公安機關入警就業),南京森林警詧學院23人(面向地方公安機關入警就業20人、面向海關緝私部門入警就業3人),浙江員警學院10人(涉外警務專業、面向地方公安機關入警就業),雲南警官學院641人(面向地方公安機關入警就業633人、面向移民管理機構入警就業8人)。各警察普通高等院校分專業分就業方向招生來源計畫見附件1、附件2。

(二)報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以及中國刑事員警學院(禁毒學、警犬科技專業除外)警察專業執行我省第一批次本科錄取線;報考中國刑事員警學院禁毒學、警犬科技專業,以及鐵道警詧學院、南京森林警詧學院、浙江員警學院和雲南警官學院警察專業執行我省第二批次本科錄取線。

(三)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中國刑事員警學院、鐵道警詧學院和南京森林警詧學院的警察專業分為普通計畫和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畫(以下簡稱專項計畫)。

(四)報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警察大學涉外警務警察專業的考生,高考英語成績不低於105分;報考浙江員警學院涉外警務警察專業的考生,高考英語成績不低於120分。

(五)雲南警官學院面向移民管理機構入警就業的警察禁毒學招生計畫,在全省擇優錄取。

(六)公安院校警察專業學生在畢業時達到畢業條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資格條件的,按照國家招警有關政策,擇優錄用。

二、招生計畫管理

(一)考生按照入警就業方向填報院校志願。

(二)考生志願填報結束後,省招生考試院將從達到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院校招生計畫數和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生計畫1:5的比例選取參加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考生名單(專項計畫為1:8)。

(三)首輪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的公安院校警察專業招生來源計畫,經省招生考試院稽核同意,並報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備案後,通過公開徵集志願錄取(限已參加體檢、體能測評、面試、政治考察且均合格的考生報名)。

(四)公安院校警察專業招生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最低分數線,公安院校警察專業招生體檢、體能測評、面試和政治考察合格人員名單,以及警察院校招生缺額計畫徵集志願相關資訊在省招生考試院官網“雲南省招考頻道”公佈,接受監督(保山市考生不可參加雲南警官學院面向地方公安機關入警就業方向的缺額計畫徵集志願,但可參加雲南警官學院面向移民管理機構入警就業方向,以及公安部部屬公安院校和浙江警詧學院缺額計畫徵集志願)。錄取考生名單由各公安院校公佈。

三、招生條件及標準

(一)報考資格條件。報考公安院校警察專業的考生,應取得當年高考資格,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4、志願從事警察工作,熱愛警察事業,立志為捍衛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貭素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警察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6、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安院校警察專業招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標準;

7、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8、普通高級中學畢業,符合雲南省高考報名條件,並在雲南省參加高考。

(二)體檢、體能測評、面試和政治考察。報考公安院校警察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由省公安廳政治部組織開展的體檢、體能測評、面試和政治考察。體檢、體能測評、面試或政治考察結論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現場體檢

(1)身高:男性170釐米及以上,女性160釐米及以上。

(2)體重:男性體重指數(組織: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含本數,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一比特,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任何一眼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無色弱。

(5)血壓: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6)其他: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釐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無影響功能的身體瘢痕,面頸部無囊腫、無瘢痕或無可能導致瘢痕的嚴重痤瘡,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後明顯瘢痕,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徵,著人民警察夏季執勤制服時手臂裸露部位無長徑超過3釐米的囊腫或瘢痕,腿部(膝蓋以下)無長徑超過10釐米的疤痕、胎記、色素斑,以及身體其他部位無大面積的疤痕攣縮,無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無文身,無下肢靜脈曲張,無狐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嚴重下蹲不全,以及未納入上述體檢標準,但影響考生入學後正常參加學習、訓練的其他嚴重疾病。

考生在參加現場體檢時,承諾未通過服用藥物、使用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血壓藥物、佩戴角膜塑形鏡、使用拉伸增高器械等)弄虛作假,干擾體檢結果。若存在上述情况,則體檢結論為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擔取消公安院校警察專業投檔錄取資格、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等後果。

2、表格稽核

承擔體檢工作的醫療機構負責稽核考生填寫的《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本專科招生患病經曆申報錶》和省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高考體檢表。

3、其他事項

首先對考生的視力、身高和色覺體檢,單項淘汰,凡有一項不合格者,不再進入下一環節的體檢。考生對上述3項體檢項目結論有抗告的,可在體檢室內當場申請1次複測,複測結果為最終結論。考生對“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共同性內、外斜視超過15度”、“嚴重痤瘡”“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超過7釐米”體檢結論有抗告的,應當場提出書面複檢申請,由體檢複檢專家組進行複檢1次,複檢結果為最終結論。除以上項目外,均不得提出複測複檢申請,以現場檢測結果為准。

考生本人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填寫《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本專科招生患病經曆申報錶》(現場填報),如實申報外科17項、內科15項、耳鼻科2項、眼科4項及其他事項。若存在不實,則體檢結論為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擔取消公安院校警察專業投檔錄取資格、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等後果。

承擔體檢工作的醫療機構根據現場體檢情况,結合對《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本專科招生患病經曆申報錶》、省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高考體檢表的稽核情况,提出體檢意見。由省公安廳政治部綜合作出體檢結論。

(四)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以上4個項目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體能測評統一使用電子測試儀,測評成績通過在運動場和家長休息等候區設定的電子顯示幕同步公示,接受監督。體能測評實行全程錄影。

考生及家長須自行評估身體條件,考生參加體能測評前須填寫《考生體能測評承諾書》(現場填報)。考生因自身身體等原因,導致體能測評中出現受傷、致病、致殘、死亡等,自行承擔一切後果。在體能測評現場提供急救服務,因急救所產生的費用,由考生及家長自行商醫院解决。

(五)面試項目和標準。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從事警察工作。面試實行全程錄影。

(六)政治考察項目和標準。政治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關於做好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七)生源地確認。考生的生源地為其參加高考時的戶籍所在地。

四、招生錄取工作

考生參加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均合格後,省公安廳將通過雲南警察短信平臺(顯示號碼同上)通知考生參加政治考察,考生應在“雲南省招考頻道”自行下載《2021年警察普通高等院校警察專業在滇招生考生在校表現考察錶》(附件3),送畢業學校填寫後,交戶籍所在地派出所,並領取《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本專科招生政治考察錶》,按時配合完成政治考察工作。逾期未參加的,視為放棄參加政治考察資格。

(二)體檢、體能測評、面試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省招生考試院按規定向招生公安院校投放考生的電子檔案,由公安院校按照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三)公安院校在警察專業學生入學後1個月內開展考察複審、檔案覆核和體檢複查工作。複審複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複審複查工作情况及時回饋雲南省公安廳政治部。須取消入學資格的,由省公安廳政治部商省招生考試院指導公安院校做好後續相關工作,並同步核查問題,嚴肅追究責任。對於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負責任造成影響的,要依紀依規從嚴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在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期間,考生及家長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擾亂現場秩序,威脅侮辱、圍攻謾駡、打擊報復工作人員的,取消考生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資格。考生及家長捏造事實,誣告陷害招生工作人員,以及相關人員唆使考生及家長捏造事實,誣告陷害招生工作人員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省公安廳政治部、省招生考試院未委託任何協力廠商受理公安院校警察專業招生有關事項,任何以仲介、組織、組織或個人名義聲稱可以提供所謂的“保過關”“可以疏通關係”“保證錄取”等“服務”,並以“好處費”“人情費”等為由收受錢財的,均為詐騙行為。

五、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要增强防護意識,主動瞭解防疫知識,密切關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狀況,養成個人良好的衛生和生活習慣。參加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前不聚集、不聚餐、不聚會,避免非必要外出。

(二)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前,做好14天體溫檢測、記錄並進行健康狀況監測。參加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當天,考生應佩戴由省公安廳統一免費發放的一次性醫用防護口罩,配合進行體溫測量,出示當天或前一天彩色列印的“雲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以及經考生本人和家長簽字的《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專業在滇招生考生健康監測申報錶》(自行下載,見附件4)。

(三)“雲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的考生,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正常參加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應聽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再次量測,由疾控人員作出綜合評估。

(四)“雲南健康碼”為黃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來自中風險地區的考生,需持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前3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或出示彩色列印的“雲南健康碼”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資訊。

(五)“雲南健康碼”為紅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來自高風險地區的考生,按照當地疾控部門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六)近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學隔離觀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證明,以及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前3天內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或出示彩色列印的“雲南健康碼”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資訊。

(七)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當天有發熱(>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狀的人員,由現場保障醫務人員和疾控人員進行現場研判。

(八)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期間,考生因自身原因要求離開考場的,視為主動放弃,不再安排體檢、體能測評和面試。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資訊,不配合進行防疫排查、體溫監測等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雲南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投訴舉報電話: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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