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賣官書記”,美豔情婦被稱“地下書記”,貪賄5200萬判無期

河南 156℃ 0
摘要:曾任河南省南召縣委書記,南陽市市長助理等職的副廳級幹部劉建國,斂財好色,是一比特“賣官書記”,他受賄72起,其中71起是批發官帽,其情婦丁小平被稱為南召的“編外組織部長”“地下縣委書記”。2010年6月30日,貪污5000多萬元、受賄200多萬元的劉建國被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6年2月15日,洛陽市中院作出裁定,對罪犯劉建國减去有期徒刑8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刑期不變。

曾任河南省南召縣委書記,南陽市市長助理等職的副廳級幹部劉建國,斂財好色,是一比特“賣官書記”,他受賄72起,其中71起是批發官帽,其情婦丁小平被稱為南召的“編外組織部長”“地下縣委書記”。2010年6月30日,貪污5000多萬元、受賄200多萬元的劉建國被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公開資料顯示,劉建國,出生於1952年,河南南陽鎮平縣人,1999年3月起任南召縣委書記,落馬前擔任南陽市市長助理,2005年11月享受副廳級待遇。

南召縣,位於河南省西南部,伏牛山南麓,南陽盆地北緣,地處中國重要地理分界線“秦嶺-淮河”線上,曾是國家級貧困縣。

劉建國的情婦丁小平,魅力大,深受他的寵愛,被人稱為南召的“編外組織部長”“地下縣委書記”。

劉建國受賄72起,其中24起為她夥同情婦丁小平收受。

2009年1月21日,劉建國因涉嫌職務犯罪,被許昌市警察局刑事拘留,2月2日被逮捕。

此案偵查終結後,經指定管轄,2009年11月18日由許昌市人民檢察院向許昌市中院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07年,被告人劉建國利用擔任南召縣委書記職務之便,在沒有向政府繳納一分錢的情况下,空手套白狼,將原建軍工企業——國營中原近機械廠的全部國有資產過戶到指定公司,經評估其侵吞中原廠總資產價值5042萬元。

檢察院還查證;被告人劉建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200多萬元。應以貪污罪和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0年6月30日,許昌市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建國犯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决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兩個月前,犯受賄罪的丁小平被長葛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

劉建國不服一審判決,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河南省高院經審理,支持了一審判決。

2010年11月15日,河南省高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鑒於此案的特殊性,中央組織部通報稱:2000年至2007年,南召縣政協原副主席宋家寬等人先後通過他人或親自向時任南召縣委書記劉建國行賄,以達到職務晋昇、工作調整等目的。2010年6月,劉建國因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南陽市委、市紀委會同南召縣委對宋家寬等24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劉建國在獄中這樣懺悔:“任職時間越長,不願刻苦學習、鑽研理論知識的惰性就越大……口頭上高唱著執政為民、廉潔從政的高調,而內心深處總打著如何為自己退休後和兒女們積累些財富的小算盤。欲不可縱,貪無止境。從私心的產生到貪欲的膨脹,導致我把黨和人民所賦予的權力,變成了為己謀私的工具,最終淪為任人唾弃的貪官。”

罪犯劉建國在河南省第四監獄服刑期間,被减刑一次,减為有期徒刑19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8年。

2016年1月4日,刑罰執行機關提出减刑建議書,經河南省監獄管理局稽核後,報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2016年1月12日,洛陽市中院在河南省第四監獄公開審理了此案。法院審理查明,罪犯劉建國在服刑期間,能够認罪服法;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等。

2016年2月15日,洛陽市中院作出裁定,對罪犯劉建國减去有期徒刑8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刑期不變。(圖片來源網絡)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