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掌握一點法律知識,時刻要明白法律的紅線不可碰,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好自己。對於青少年而言,更應該樹立正確的觀念,保持理智不被他人帶入歧途,更不能因一時的氣憤而做出錯誤的事情。頭腦的一時發熱,極容易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若有人威脅到你的人身安全,一定要記得馬上報警。
任雪畫像
1992年,河南新安縣有一個21歲的年輕女職工主動前往警察局自首,照理說自首能够從寬處理,但她最終還是被判處死刑,她到底犯了什麼罪?
此人名叫任雪,1971年出生在河南省新安縣的一個普通家庭,她從小就乖巧伶俐,非常惹人喜歡。儘管那個年代“重男輕女”的思想還比較嚴重,任雪的家人在她年齡稍微大些後,還是想辦法送她去上學了。雖然的學習成績很一般,但是後來還是考上新安鋁礦技校,畢業後在當地找工作。
新安縣當地有一個鋁礦企業,因為專業對口,任雪很順利就進入礦廠公司上班,這在當時來說也算是一個“鐵飯碗”。一家人本應該為此感到高興,沒想到這才是任雪噩夢的開始。
鋁礦礦長戴德昌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腐敗分子,還利用職權在當地作威作福,老百姓都非常怕他。根據當地老百姓的回憶,戴德昌平日裏無惡不作,還經常欺負年輕的姑娘,鋁礦廠的很多女職員都被他騷擾過,但為了保證工作,很多人都選擇忍下來。戴德昌就像是當地的“土皇帝”,大部分人畏於權勢,便都是能忍則忍,這更加助長了戴德昌的囂張氣焰。
儘管戴德昌已經結婚,並且還有一個女兒,已經開始上學了,但他在生活上還是非常不檢點,經常亂搞關係。
任雪長得非常漂亮,戴德昌對她動了壞心思,他斷定任雪不敢反抗,於是一直欺負她。戴德昌還是擔心任雪去檢舉揭發,於是以任雪的家人相要脅,還安撫她將來給她安排到更好的崗位。為了保護家人,任雪並沒有將此事告訴任何人,戴德昌一直欺負她,她也只能選擇忍受。當時的人法律意識都比較薄弱,遇到事情很少有人會主動去報警,並且也擔心戴德昌與他們有利益上的往來。
為了一家人著想,任雪只能委曲求全,她當時還不到20歲,很多事情也不知道該如何決斷。當時任雪的二哥在鋁礦廠的護衛隊工作,但她不敢對哥哥提起此事,最終導致事情惡化。任雪越是不反抗,戴德昌則越是囂張,事情已經變得一發不可收拾,任雪也知道自己無法回頭。礦長戴德昌的行為引起很多人不滿,不僅是廠內的員工,連附近的老百姓都為此憤憤不平。
終於,戴德昌在工作中被人抓到把柄,他平日裏經常偷稅漏稅,還壓榨員工的血汗錢,於是將他的事情舉報給上級機關。
接收到羣衆的舉報信,上級機關馬上派人前來調查戴德昌的問題,可沒想到負責調查的工作組成員,也有很多腐敗分子。戴德昌先是在招待所接他們好吃好喝,他們在無形中已經默認幫助戴德昌“解决問題”,酒桌上的人情往來,戴德昌再熟悉不過了。安撫好調查組,戴德昌於是直接說明自己的情况,並要求他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此事就糊弄過去了。
誰知調查組的人並不是很滿意,他還要戴德昌給他介紹幾個漂亮的員工,戴德昌馬上想到剛入職不久的任雪,於是將她叫來伺候調查組的工作人員。看到任雪的長相後,調查組的人眼睛都直了,一眼就認定要任雪來“服侍”。戴德昌也不確定任雪是否願意,他也擔心此事洩露出去,可調查組的人要脅戴德昌,不然將偷稅的事情如實上報。
戴德昌當然只是找軟柿子捏,他威逼利誘任雪,並特意強調這是最後一次,幫他度過這一次的難關,以後絕對不找她的麻煩,還會安排一個好的崗位給她,任雪家人的工作也可以安排。任雪根本沒有選擇的機會,戴德昌並不是在讓她做選擇題,而是強迫她去滿足調查組人員的私欲。無奈之下,任雪只能任由他們欺負。
事情結束後,礦長戴德昌和調查組的人都“滿載而去”,任雪卻已經成為一個女招待員,只有她一個人默默地承受著這一切。戴德昌等人的罪行在任雪的心中深深地烙上了一個印迹,並且陰影一直籠罩著她。任雪始終無法從這件事中走出來,她變得只願意獨來獨往,不願與任何人交流,完全把自己給封閉起來。
或許是任雪始終沒有繞出戴德昌,她終於想明白,自己不能成為礦長的一件玩物,她越想越氣,於是想要報復戴德昌。任雪只是一個弱女子,她又有什麼辦法來對付戴德昌呢?沒過多久,任雪找到自己的好朋友曹某,她終於向好友傾訴出自己內心的苦,曹某得知事情的真相後,先是感到非常震驚,而是愈加氣憤。兩個年輕人並沒有想到去報警,而是被憤怒衝昏頭腦,做出一件無法回頭的事情。
既然無法直接懲罰戴德昌,任雪便與好友曹某一起謀劃將戴德昌的小女兒騙出來,最開始只是將她綁架,可在二人的憤怒情緒的操控下,她們竟然將戴德昌的女兒殘忍殺害。任雪和好友曹某將所有的怒火都發洩在一個毫不知情的小女孩身上,她的經歷縱然是讓人覺得可憐,可對一個毫不知情的孩子傾瀉怒火,這件事的確做錯了。
當任雪和曹某將戴德昌的女兒殺害後,她們冷靜了一段時間,開始感到非常害怕。一時的衝動導致事情變得無法挽回,如今她們二人也成了殺人犯。由於擔心事情暴露,二人將小女孩的遺體直接焚毀。
任雪在鋁礦廠護衛隊工作的二哥感覺的不對勁,他覺得妹妹任雪這一段時間都變得非常怪異,於是詢問她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起初,任雪一直不願意說出來,可由於太過於害怕,她還是說出了自己殺人的事情。事已至此,任雪的二哥也無法挽回此事,畢竟人已經死了,於是讓任雪主動去警察局自首,或許還有從輕發落的機會。任雪的大哥知道此事後,原本是想安排她逃到南方去躲避一段時間,但最終任雪還是選擇去自首。
1991年,任雪主動去警察局自首,並向警詧交代了事情的經過。對於任雪的受欺負的經歷,很多警詧都表示同情,並問她為何不早點報警,否則事情不會變得難以處理。如今任雪已經犯下殺人的罪行,這肯定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更何况,自從1983年開始嚴打後,全國各地的判刑都非常嚴格,按照當年的情况,任雪肯定要被判處死刑,儘管她是主動向警方自首,也避免不了被判處死刑的命運。
任雪和曹某殺人的情節過於嚴重,最終被依法判處死刑。任雪的家人不服判决,於是提出上訴。1992年,新安縣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堅持判處任雪死刑,並在一周後執行槍決。
至於戴德昌礦長,他的行為在當時頂多算是生活作風問題,上級只是將他停職一定時間後,又調往別處任職。很多人對任雪的遭遇表示同情,但她沒有作出正確的抉擇,殘忍殺害一個無辜女孩,這一點是無法讓人原諒的。戴德昌才是最大的惡人,可他卻能够一直安穩地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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