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內蒙一男子與殺人犯做交易,因惹怒對方,一家5口遭滅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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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越人遇狗》曾評估養虎為患之人,認為:“夫以家人養狗,而與狗爭食,幾何不敗也!”在11年前,內蒙也發生過類似事件。一家主人善良收留殺人犯,但與之發生衝突以後,全家五口人卻囙此而慘遭殺害,可謂是“越人遇狗”和“農夫與蛇”,得不償失。2010年3月27日夜,內蒙古臨河區發生了一起令人倒吸一口氣的全家滅門案,案發地點“小張木龍骨”工廠一夜間被全國廣知。由此警方斷定,他有重大嫌疑。

《越人遇狗》曾評估養虎為患之人,認為:“夫以家人養狗,而與狗爭食,幾何不敗也!”其大意為,與狗相伴在一起,但又與之發生衝突,那哪裡不會受到狗的攻擊?

在11年前,內蒙也發生過類似事件。一家主人善良收留殺人犯,但與之發生衝突以後,全家五口人卻囙此而慘遭殺害,可謂是“越人遇狗”和“農夫與蛇”,得不償失。那麼,當時發生了什麼呢?

全家五口被殺

2010年3月27日夜,內蒙古臨河區發生了一起令人倒吸一口氣的全家滅門案,案發地點“小張木龍骨”工廠一夜間被全國廣知。事後發現,工廠戶主張建瑞、女主人張明芳以及他們的大兒子張延亮、二兒子張友亮和8歲的小女兒張淑賢都沒有了生命體征。

事發突然,排查具有一定的難度。警方通過對現場的勘察和走訪而總結出,案發地點窗戶完好,屋內和走道上只有一個人的足迹,由此推斷出是一個人作案;從附近居民處得知,他們廠中有一個打工者,是廠主山東老鄉,名叫李煥文,在案發後便已經消失。由此警方斷定,他有重大嫌疑。

當警方到達李煥文的居住地時,已經人去樓空,不過從那裡找出一雙膠鞋、一包帶有血的衣服和一把單刃刀。經過鞋印的對比、衣服血迹的檢驗和刀口的量測,警方基本上已經斷定,李煥文就是嫌疑人。

也許是罪孽深重,所以李煥文並沒有逃跑多遠。2010年3月28日上午,羣衆發現割腕並陷入深度昏迷地躺在鄂爾多斯市一處公園內的李煥文,警方由此成功將他捕獲,面對警方審訊,他選擇了坦誠。

被張家好心收留

李煥文是山東濰坊人,曾於2002年擔任過壽光市獅子村的村主任一職。不過,他並沒有打算過安定的日子,經常利用手中的權力犯事,同時還和三個親哥哥及部分村民組成幫派。

4年之內,他們帶著4把獵槍先後在諸城和壽光等地區作案40多起,導致兩人死亡一人重傷,被搶劫財物高達100多萬元。在警方的嚴厲打擊下,團夥終於肢解,但唯有李煥文成功逃脫。

逃亡期間,他將自己的名字改為“高樹福”,並特意整了容。儘管如此,他依然過著老鼠般的躲避日子,不敢輕易在大街上行走和露臉,更不敢尋找工作。由於自己沒能力做其他,同時又不參加工作,所以生活相當窘迫。

2008年,無處可去的他漂泊到蒙古臨河區,投奔具有親戚關係的在這裡做生意的張建瑞夫婦。他犯事他們已經知道,但仍然好心收留,讓他感激不已。所以,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他都相當安分,儘管工錢少也努力地工作著報答他們。

看著他似乎已經承認過錯,有重新做人的趨向,張建瑞夫婦便於2009年下半年將他接入家中一起生活。此時,已經41歲的他不再能扛住繁重的體力活,腰變得越來越不好,於是產生自己到別處開一家木龍骨廠的想法,但張建瑞認為這不可行,讓他放下想法,好好在廠中工作。

不久,他再次扛不住重體力活,要求買一輛農用車到鄉下去送貨,而這也被張建瑞所拒絕,認為鄉路難跑。此後,無論他提出什麼想法,張建瑞都一一拒絕,甚至給閉門糕吃。他終於明白,張建瑞這是不想放過廉價勞動力,將他當做牛馬而已,於是非常惱火地與之對峙。

哪成想,張建瑞亮出底牌,表示若要離開就報警。他這才徹底明白,自己不僅是張建瑞的廉價勞動力,還被無情對待,其中毫無親情感情可言,之前的感激之心頓然全無。

由於害怕被抓,只能任其擺佈。此後,他又開始想起老本行,打算大幹一場;為這一想法,曾多次到外踩點,不過最後還是放弃了。

被激怒而痛下殺手

薪水低、工作繁重和被抓住把柄,讓李煥文同張建瑞之間毫無情感可言,關係甚至比普通勞工關係還差,兩者的衝突就差一根導火索。

怒火越積越深,李煥文變得越來越煩躁,開始工作不努力,生活中也不再客氣。在憋得最窩火的時候,突然遭到張建瑞大兒子張延亮的一句話刺激,所有的怨恨一觸即發,與之發生口角。

張延亮雖然比他年輕,但也不是個善茬,曾經因為犯搶劫罪而入獄七年,出獄後還囂張跋扈,讓鄰近人都害怕。儘管非常憤怒,但他還是收住了,直到2010年3月的一天,張延亮再次將他激怒以後,事件才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這一次,由於他幹活不利索而同張延亮發生口角,張延亮口出狂言地稱:“有本事你就把我弄死,不行老子就弄死你…”

作為長者,李煥文對這句話本身就不爽,加之之前的衝突與在張家吃過的苦,讓他對頓時產生了殺心。

2010年3月26日,他將8200元的所有積蓄交給妻子並送回老家後,用賣機車得來的錢購買斧子、匕首和200多片安眠藥。

當晚深夜,趁著夜深人靜,他悄悄地翻入張家中,先殺死張建瑞和他的三個兒子,留下8歲的張淑賢和張明芳。此時,他的良心突然閃現,有了惻隱之心,但見著對方的哭喊聲越來越大,怕被人發覺而將她們也一併殺死。

作完案以後,他聯系上早已約好的計程車司機,聲稱要回東濰坊看病危的岳母,實則想回到那裡再自殺。然而,當車開到呼和浩特市時,他就覺得車速過慢而要求去機場,打算坐飛機回去。

巧的是當天已經沒有飛機,班機排到27日上午10點左右。猜測到警方在此時已經開始抓捕自己,所以他又坐車回到呼和浩特市市區,買一個二手手機給老家打電話。後又轉移到鄂爾多斯市,在一處公園處吞下200片安眠藥和割腕。

不過,公園羣衆見到他的情形後就報警,隨後被警方抓捕。

總結

財富不是依靠搶劫的,一旦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必將是無可挽回的,無論將容貌改成怎麼樣或者是更換了名字,在天網系統的作用下,任何犯罪者都不能逃過法網。有的人認為,犯下第一次錯誤後,只要改過就可以。其實,那就上某種物品的癮一樣,一發不可收拾。

從案件中就可以看出,李煥文有過重新犯罪的想法,但由於種種原因而不付諸實施。後來,同張家發生衝突以後,不以合理的手法去解决,倒是想要殺人後自殺,以至於帶上幾條無辜的人命。其實,在對張淑賢和張明芳下手之前,他的良心也曾經一度被喚醒,但隨之又被惡魔吞噬,從而讓她們全部殺死。

從這裡也可以得出一個教訓,面對具有惻隱之心的犯罪分子的時候,不要試圖去激怒對方,要隨時克制自己,想盡辦法保住性命。當然,守住法律才是根本,一旦走上犯罪的道路,那還能怎麼挽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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