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北辰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四十二次會議,决定任命徐暉為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代理區長,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王志平主持會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裘地、李志勝、祁惠紅出席,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王旭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閆旭彤和區監察委員會有關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王志平
會議决定任命徐暉為北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並表決通過了徐暉為北辰區人民政府代理區長的决定。王志平向徐暉頒發了任命書。
徐暉進行憲法宣誓和供職發言。
會議還審議了《關於提請審議王寶雨請求辭去北辰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的議案》、審議《關於召開天津市北辰區第十七届人民代錶大會第十次會議的决定(草案)的議案》,審議《關於天津市北辰區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會第十次會議有關事項的議案》。
編輯|韓振
來源|微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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