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殺人烹屍案兇手落網記!
案件背景
2012年11月21日,湖南荷塘公安分局桂花路派出所接到胡某報案稱其妻子劉某失踪兩天,在此期間胡某曾多次撥打劉某手機,卻始終未能接通。警方接警後著手展開調查蒐索,通過縝密的排查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李某與劉某,於2012年12月7日下午將兩名犯罪嫌疑人成功逮捕,經審訊,兩人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兇手介紹
犯罪嫌疑人李某,真實姓名李曉,湖南省株洲市無業人員,1997年10月因犯盜竊罪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犯罪嫌疑人劉某,真實姓名劉越高,湖南省株洲市無業人員,1992年3月23日因犯盜竊罪被長沙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2000年6月30日,因犯故意傷害罪被長沙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預謀作案
2012年11月,有著犯罪前科又無固定工作的李曉、劉越高,為了緩解手頭經濟緊張的局面,兩人多次預謀想要搶劫有錢的女子並打算劫財後殺人滅口。最終兩人鎖定家境較好且經常隨身攜帶大量現金、佩戴貴重首飾的劉某為作案對象。
11月19日晚,李曉、劉越高以看房為藉口將劉某約在荷塘區紅旗廣場見面,因為幾人是牌友,劉某便沒有防備的來到約定地點。看房時兩人稱劉某不備將其推倒在主臥室床上,捆住手脚、封住嘴巴,並在其隨身攜帶的女式挎包中搜到人民幣8800元餘元,港幣200元及銀行卡等物品。
除此之外,還搶走其身上佩戴的一個黃金手鐲、一對黃金耳環和一條鉑金項鍊。李曉、劉超高兩人脅迫劉某交出銀行卡密碼,在獲悉幾張卡裡只有100多元後感到弄錢無望,用濕塑胶袋封住劉某的頭使其窒息而死。
毀屍滅跡
李曉、劉超高兩人為了躲避警方追查,將劉某的屍體肢解並加入調料放入高壓鍋內烹煮了3天3夜後,後將將煮熟的屍塊骸骨以及劉某的衣物等用袋子分裝好,前往3地進行拋屍或燒毀。
2012年11月22日,李曉、劉超高二人將從受害人劉某身上搶來的首飾,以11500元的價格賣給鑫達寄賣行的老闆曾某。之後,曾某又將收購的轉賣給了個體商販劉某某。
案件結果
2013年7月23日,經湖南株洲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株洲市中級法院對被告人李曉、劉越高殺人烹屍案進行了開庭審理。
同案被告人曾某(真實姓名曾湘靈)因收購李曉、劉越高的贓物牟利,涉嫌掩飾、掩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入罪,共同受審。
寫在最後
此案件的作案手段可謂是”慘絕人寰“,使人一聽說便覺得後怕,不過值得慶倖的是,犯罪分子終於被警方逮捕,在法律的制裁下他們會受到應有的懲罰。還有就是”財不外露“,低調行事,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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