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在高校的本市高校應屆畢業生落戶
辦理時間
每年於6月、12月兩批次集中辦理,學生申請時間一般不晚於取得畢業證前10個工作日。
辦理流程
1.學生本人申請,填寫《個人委托承諾書》;
2.高校匯總資訊,填寫《本市高校畢業生留津落戶名册(戶口在高校)》並蓋章確認;
3.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與各高校對接,交接資料(紙質版和電子版),並向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門提交原戶口頁和《本市高校畢業生留津落戶名册(戶口在高校)》;
4.區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門依據《本市高校畢業生留津落戶名册(戶口在高校)》列印新戶口頁,以現場交接的形式交給北方人才所屬分部(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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