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時期曾經爆發過一樁超級大案,就是甘肅冒賑案。這場案子也讓乾隆大發雷霆,幾乎殺光了當時甘肅省的高官。
案發時擔任浙江巡撫的從二品官員王亶望,在甘肅省擔任布政使一職。他在甘肅任職期間通過各種手段,巧言讓中央政府準予恢復早已廢止的捐監米糧制度。同時利用陝甘總督勒爾謹昏饋在尚未等到中央準予的情况下便在全省開始執行,擅自改捐栗為納銀,借機貪污捐監所得的銀兩。各州縣捐監生的名額,不以各州實際報捐的人數為基準,而是由王亶望、蘭州知府蔣全迪、新任甘肅布政使王廷贊自行决定,大量發放捐監生名額。
每年的捐監生大概有四萬人左右,按每人上繳55兩計算,六七年間,捐監共折收的銀兩約有1300萬以上。可其中只有一小部分花銷用來買糧販灾、應付上級官員檢查,剩下的絕大部分都被官員們貪墨,侵貪數額比當時全國財政總收入的五分之一還要多。很多地方官員在收取捐銀的同時,巧立名目、敲詐勒索,利用各種名義和手段來壓榨百姓。並且每年還向朝廷謊報早灾,請求中央發放米糧販濟灾民,“以輕報重,以少報多;又以銀兩買糧,以少報多,以賤報貴,以粥代飯,從中克扣。”全省實收取的捐監銀兩,再藉以收取捐糧的名義上報給中央,要求添建官倉儲備米糧。
然而經王亶望準予添建的二十三座官倉並未實建,從戶部領取建倉的銀兩都被貪官污吏中飽私囊。各州縣見有利可圖,為了多得捐監生的名額和添建糧倉的準予,都紛紛行賄討好王亶望,以其馬首是瞻。一時之間,甘肅全省官員貪腐成風、賄賂公行,過起奢靡頹廢的生活,而省內的百姓則是受盡欺詐、苦不堪言。王亶望利用職權進行的權錢交易、賣官貪賄以及其他方面貪索的行為,因鎮壓起義失利等事由引起了乾隆帝懷疑,才最終敗露。六七年間,該省大小官吏上下其手、相沿作弊、冒販分肥的官員竟高達210餘人,涉及贓款數額巨大,其中判處死刑的還涉及到總督、巡撫、布政使這些高官。此案是整個清代歷史中曠世奇聞的官員集體貪污大案,並有“乾隆季年,諸貪吏首宜望”之說。
甘肅捐監冒販案涉及官員多達210餘人,幾乎囊括了甘肅省的絕大部分官員。除勒爾謹、王亶望、王廷贊、蔣全迪等要犯之外,侵吞贓銀二萬兩以上的就有20人,一萬兩以上的有11人,一千兩以上至九千兩的有26人。若按侵貪一千兩以上就處以斬候决的判罰,則甘肅府道以上的官員幾乎都要判處極刑。在整個甘肅捐監案中,114人受到刑事處分,8名大小官員先後均按變通後的法律處決,其中包括家世有高官的知縣陳彥祖、成德及貪污贓款都不到一萬兩的旗人通判博敏、道員巴彥岱,都從嚴處理,改斬監候為死刑立即執行。剩餘46人在剿捕叛亂中立有軍功被免死發遣。
除上述114人受到刑事處分之外,另有20人被查抄家產、撤銷職務、追罰銀兩;28員被撤銷耳再,追罰銀兩,留用8年無過,才能按原職級待遇;巧員受到關押家產查抄。
參考資料
【1】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乾隆朝懲辦貪污檔案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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