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主動把銀行卡賣給詐騙犯一番操作後他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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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北京乘飛機來重慶的梁先生等三人,不是來旅遊的,他們住在飯店後就被人看管了起來,還被扣押了身份證。最後,梁先生讓自己的家人向警方報警,而警察在調查這起“非法拘禁案”中,發現事有蹊蹺。經過訊問,三人如實交代了自己將銀行卡賣給幫派實施電信詐騙的犯罪事實。團夥驗證期間,會指派專人看守卡主,以確保該銀行卡能順利用於電信網路詐騙犯罪。

從北京乘飛機來重慶的梁先生等三人,不是來旅遊的,他們住在飯店後就被人看管了起來,還被扣押了身份證。最後,梁先生讓自己的家人向警方報警,而警察在調查這起“非法拘禁案”中,發現事有蹊蹺。

“非法拘禁”疑點重重

6月1日晚上8點過,渝中區石油路派出所接到報警稱,男子梁某被人扣押身份證,不讓其離開。警方初步分析有可能涉及非法拘禁,警察通過査詢獲知梁先生在轄區一飯店內,於是快速出擊將梁先生和其他兩名男子帶回派出所調查。據梁先生稱,他還有兩名朋友也被扣押在另一家飯店內,警察又火速前往尋獲二人。

“最開始詢問三人時,他們言辭閃爍,都說沒被脅迫。但為何又會通知家人報警?這很反常。”辦案民警說,梁先生三人從北京飛來重慶,穿著比較邋遢,無正常的工作。同時警察注意到,三人手機中均存有同一款特殊的APP。

“根據以往辦案經驗,很多電信詐騙案件中,嫌疑人常會使用此款軟件進行聯絡。”種種不對勁讓警察進一步提高了警覺,立即將三人姓名在重慶市反詐騙專業資訊應用平臺中檢索査詢,顯示三人均為涉電信詐騙銀行卡的持有人。

經過訊問,三人如實交代了自己將銀行卡賣給幫派實施電信詐騙的犯罪事實。原來,該電信詐騙團隊收到銀行卡後,還特別派人對他們進行看守,以確保其賣出的銀行卡可以順利用於犯罪。

順藤摸瓜牽出洗錢團夥

據此展開偵查,警方確定了以張某彪為首的五人幫派。事發第二天,警察就在時代天街一飯店內,將五人抓獲。經張某彪交代,他的連絡人為蔣某、陳某某、羅某某,警察很快將三人抓獲。辦案民警沒有停步,繼續順藤摸瓜,鎖定在四川綿陽市的該案主犯陳某豪、羅某宇,警察又驅車4小時前往,在當地警方全力配合下,經過兩天偵查布控,於本月8日先後將羅某宇、陳某豪成功抓捕歸案。

據核實,這是一個以陳某豪為首,專門幫助境外電信詐騙集團提供犯罪所用銀行卡的洗錢團夥。境外電詐集團聯系到販賣銀行卡的卡主後,將資訊交予陳某豪團夥處理,讓其先行驗證銀行卡是否能正常使用,如果一切正常,就將該銀行卡資訊發給境外電詐集團。團夥驗證期間,會指派專人看守卡主,以確保該銀行卡能順利用於電信網路詐騙犯罪。

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已成功抓獲該幫派主要嫌疑人12人,涉案資金幾百萬元,追繳涉案銀行卡數十張,因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其中6人被刑事拘留,6人被監視居住。

由於警方及時對梁某作出處理,成功凍結了進入其銀行卡中的35萬元犯罪資金,幫助被騙羣衆挽回經濟損失。

現時,渝中警方正在對該案進行深挖,對藏匿境外的覈心電詐集團展開工作,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小心成電信詐騙“幫兇”

渝中警方介紹,現時公安部正發起全國性的“斷卡”行動,切斷“手機卡、銀行卡”非法買賣租借鏈條,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指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警方鄭重提醒:廣大市民應加强個人資訊保護意識,防範電信詐騙,遠離洗錢犯罪,妥善保護、切勿買賣租借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千萬不要為了一點蠅頭小利,成為電信網路詐騙分子的“幫兇”,一旦被查涉嫌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來源:上游新聞記者譚遙

來源:景德鎮南河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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