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故事,一個真實的故事。無論誰是當事人,這樣的事兒要是發生在自己身上,都將會終生難忘。其實,小編之所以把這事拿出來發表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
咱們先看故事中的女主人公:
胡某,32歲,重慶市人,她長期在晋江務工,獨自一人在在晋江市青陽街道居住。
6月13日下午,胡某一個人到台商區月亮灣景區遊玩散心。
她想休息一下,就找了一塊礁石坐在上面玩手機。也許是手機內容太精彩讓胡某的眼睛只專注於手機,胡某對於海面讓的變化竟然沒有一點感覺。
海上一陣巨浪打過來,一下子就將胡某打落到海裡,並將其卷離海邊。由於一切太突然,胡某根本就沒有反應的時間,她一下子就被帶離岸邊。
不會游泳的胡某在被打落的瞬間非常驚慌。她奮力掙扎,大喊救命。怎奈附近連個人影都沒有,外力援助根本不可能。
被灌了幾口海水後的胡某反倒冷靜下來了。她想起自己曾經在網上看到過一種說法,人一旦落水要儘量放鬆,減輕身上的重量可以漂浮在水面上。
胡某急中生智,她將包、手機等隨身物品全部丟棄……
她也明白了自己周圍沒人,無論她怎麼樣呼救也是無濟於事。她很快讓自己的心態放鬆下來,身材較胖的她竟然漂浮在海面上了。
她漂是漂起來了,其生命暫時沒有什麼危險。但也有一個最現實的危機擺在她面前:當時已是退潮時分,胡某被海水往遠處帶去。
從下午到黑夜,胡某不知道自己被帶到了什麼地方,她也不知道自己漂浮了多久。她時而不時的喝些海水,身體變得越來越虛弱。她漸漸的模糊了,甚至就要失去意識。
失去了意識,但海水仍然在流動著,流動著。終於,漲潮時分來了,海水又向岸邊湧去……
14日淩晨,胡某被海浪沖到龜山灣景區的海岸。6點多,一個巡邏警察正好路過此地救了她。
當地人透露,龜山灣距離胡某落水的月亮灣直線距離超過2公里。
經過醫療人員的救治,胡某終於從昏迷中清醒過來。
面對大夥的詢問,胡某只告訴他們自己姓姓胡,其它的事卻想不起來了。
醫生進一步檢查得知,可能由於喝了大量的海水及長時間泡在海水裏,女子出現短暫性失憶現象,身體有些許水腫,但生命體征正常。
14日上午11時,胡某慢慢恢復了正常,記憶隨之也慢慢恢復了。這時的她向人們訴說了她的經歷……
有網友說,這件事說明了一個人學會游泳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這確實很有道理,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願意去學游泳。
小編認為,不管會不會水,一個人應當記住這點常識。這點常識很重要:
在水中不要慌亂更不要手脚亂蹬。大腦應保持冷靜,臉部朝上身子平躺於水中。只要身子一條線很平穩安靜,水自然會把你“頂起來”!特別是在海水中,由於海水的密度比淡水密度大,其浮力更大,生存的機會更大。
當然,也有三點需要注意的:
一、手機雖好,但玩手機不要太投入,特別是在不穩定或者有安全隱患的環境裏最好別玩手機。
二、一個人外出時最好給家人或者好友報備一下(啥時間出去什麼時候回來)。我們無法知曉意外發生的時間地點,但我們應盡可能的做到防患於未然。
三、一個人不要在無人的環境中呆太長時間。無人固然安靜寧靜,但萬一遇到自己搞不定的事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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