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含三二分段轉段考核)招生錄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成立領導小組。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以學校首長校(院)長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和任務,落實到崗、到人。各招生院校要深刻認識做好今年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强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加强校內錄取現場各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保持與省招生辦公室的緊密聯系與配合,並充分發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加强監督檢查、自我約束,精心組織、嚴格管理,確保順利完成招生任務。
(二)加强疫情防控。各招生院校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普通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堅持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好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工作,加強領導,做到“組織到位、指導到位、監督到位、疫情防控到位”,參照《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關於印發廣東省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粵衛疾控函〔2020〕151號)有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組織各院系集中錄取時,須做好錄取場場地和設備消毒工作,保證工作人員間隔符合防疫要求,應儘量減少線下聚集,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普通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三)加强安全保密。錄取期間,各招生院校要組織專門力量確保錄取網絡的安全、暢通,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採取相應的科技手段,加强網絡即時監控,確保錄取系統(數據)的絕對安全。首次登入錄取管理系統時,請及時更改登入密碼。各招生高校要妥善保管好登入系統的密碼,指定專人負責,一旦遺失或洩漏應立即報告省招生辦公室。
(四)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錄取期間,省招生辦公室將在考試院官網、官微向社會公佈各批次招生類型首次投檔情况及投檔線。考生可登入“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系統”(網址: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査詢錄取結果。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要求,嚴肅招生工作紀律,進一步規範招生管理,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及時公開相關的招生信息,健全監督保障機制,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實把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更好地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一)認真做好招生工作人員選聘工作。各招生高校要選派政策水准高、紀律性强、作風嚴謹、工作能力强且沒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係人參加本年度高校普通專升本(含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考核)招生錄取的幹部和教師,到本校錄取現場參與錄取工作。錄取期間,各招生院校須指定一名聯絡員,專門負責同省招生辦公室聯絡,協助做好錄取工作。
(二)認真落實風險防範責任。各招生高校要加强對招生工作人員風險防範培訓和教育,做好錄取工作業務培訓,完善制度和規程。
(三)認真做好防疫條件保障。各招生高校要做好口罩、手套、測溫設備、洗手液、快速手消毒液、含氯消毒劑、75%濃度乙醇消毒液等消毒防護物資的儲備,並在衛生防疫人員指導下,做好招生錄取場的防疫措施和消毒工作。
(四)全面做好遠程網上錄取的網絡檢測和維護工作。錄取前要全面排查各環節安全隱患,對存在影響遠程網上錄取的網絡和系統漏洞,要及時更換、及時排除,確保網路安全通暢。普通專升本(含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考核)招生網上錄取系統的設備及環境要求如下:電腦作業系統WIN7或以上版本,記憶體4G或以上,並能聯接互聯網。登入系統時,不允許通過代理伺服器聯網訪問。要注意電腦的個人防火牆或其他安全系統的設定,確保招生錄取系統網址在受信任網站清單中。
三、網上錄取時間安排
普通專升本招生錄取時間為6月15日—26日,詳見《廣東省2021年普通專昇本錄取工作日程錶》(附件)。
請各招生高校嚴格按照錄取時間安排,按時完成考生電子檔案的審閱、錄取、退檔工作。
四、網上錄取工作程式
(一)普通專升本(含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考核)招生網上錄取操作使用說明,可在網上下載。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含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考核)招生網上錄取系統網址為:https://pg.eeagd.edu.cn/zsblqyx2021。
(二)各院校招生負責人使用省招生辦公室發放的網上錄取用戶帳號及登入密碼進入網上錄取系統。
(三)根據生源情况及時調整院校的各批次計畫和專業計畫。凡線上生源超出原招生計畫,且確需新增普通專升本計畫總數的高校,或需進行專業組間計畫調整的院校,請按要求在普通專升本錄取系統提交計畫調整申請和上傳蓋有學校關防的計畫調整公函。
(四)省招生辦公室按照《關於公布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專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通知》(粵招辦〔2021〕16號)公佈的分考生類別(職教師資、退役士兵、建檔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分學科門類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以及學校調整後的招生計畫數,以四科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專業組計畫1:1比例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
(五)各院校根據公佈的各類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進行閱檔,初定擬錄考生名單後,必須按照《關於印發的通知》(粵招辦〔2021〕1號)、《關於做好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三二分段專升本轉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招辦〔2021〕5號)的要求,認真對擬錄考生提交的戶口本、專科畢業證書、學歷證明、體檢表、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義務兵退出現役證、立功證書、技能大賽獲獎證明等報名資料逐一進行覆核,對考生的錄取資格嚴格把關,確定的擬錄取或擬退檔名單直接提交給省招生辦稽核。
(六)省招生辦根據粵招辦〔2021〕1號、粵招辦〔2021〕5號和粵招辦〔2021〕16號的要求,以及各招生院校上傳到錄取系統中的招生簡章和考生上傳的資料,對院校提交的擬錄取和擬退檔考生名單進行覆核。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予以稽核備案,對認為不合理錄取和不合理退檔的,退回院校覆議。院校對省招生辦退回的覆議名單再次審閱,並確定擬錄取、擬退檔名單後,提交省招生辦稽核;根據擴大院校辦學自主權的需要和我省的實際情況,對院校不合理擬退檔考生,省招生辦退回院校覆議,但退回覆議不超過2次。退檔考生的善後處理由院校負責。
(七)徵集志願和錄取工作。普通專升本提前批和三二分段專升本不徵集志願;其他批次,如招生院校有未完成招生計畫,則組織符合條件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徵集志願,進行徵集志願錄取。徵集志願期間,省招生辦整理尚未完成計畫的院校專業,並通過官網、官微向社會公佈。
徵集志願和錄取的具體要求另文通知。
(八)擬錄取考生名單經省招生辦稽核通過後,省招生辦負責列印錄取新生名册一式兩份,並具有“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及領導簽章的電子簽章,一份郵寄有關錄取院校,另一份由省招生辦存檔備查。招生院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稽核通過的新生錄取名册填寫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並加蓋本校校章後,通過郵政特快專遞直接寄送至被錄取考生。
(九)招生院校在新生入學時要對新生專科學歷進行覆核,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對新生報到所持的錄取通知書、身份證等資料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名册、電子檔案逐一比對核查,並通過“人臉識別”等科技嚴防冒名頂替入學情况發生,對弄虛作假及違規錄取的考生堅決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
五、其他
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新生戶口管理按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關於調整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錄取新生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廣公(治)〔2015〕9號)的規定執行。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6月14日
來源|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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