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國有句古話,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可程綱出生於一個書香門第卻沒有沾染任何書卷氣息,有的只是那一股社會閒散人員的痞子氣。
1989年到1991年他輾轉多個地區,殺害11人,捅傷三人,可謂是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最終於1991年被警方逮捕歸案。
兇手生平簡介
程綱,1965年出生,湖南人,從小出生在書香門第的他不僅沒有沾染任何一點書卷氣息,反而是偷雞摸狗的事比別人更勝一籌。1979年程綱因偷盜被警方收押管教三個月。
1980年3月,再次因偷盜被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1982年越獄被加刑半年,1983年再次越獄並作案被加刑4年,1985年又因同樣的原因被加刑4年。後因其在獄中表現良好,積極改造,1989年提前出獄。
父親去世後,他的依靠消失了,於是他的心理開始發生病變,一步步走向不歸路。1989年9月23日將一名小女孩捅傷後逃竄,1989年12月28日,捅死馮某後將其肢解拋屍逃逸。
1990年1月21日,將一名計程車司機殺害並搶走其隨身攜帶的財物後逃竄,同年3月2日,捅死王某夫妻二人。同年3月9日,害死機車車主黃某。同年7月3日,相繼捅死張某、肖某、劉某。
1991年3月26日,將李某殺害並搶走隨身攜帶的財物。1991年4月6日,奸殺莫某並搶走其隨身攜帶的財物。同月16日,害死計程車司機後逃竄。最終於1991年5月28日被警方逮捕歸案。
幾次入獄又逃跑
從小就不學無術的馮綱沒能繼承父母良好的基因,早早就輟學在家。1979年,14歲的他因偷盜被當地派出所收押管教3個月後釋放。
1980年三月,他又因同樣的原因被當地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1982年初他越獄逃竄,被緝拿歸案後增刑4年。
1983年5月,因再次越獄被增刑4年。1985年10月,因其又一次越獄被增刑4年。三次逃脫又被逮捕歸案的經歷讓程綱感覺到逃脫不是辦法,唯一的出路只有好好服刑,於是接下來因他優异的表現被减刑兩年。1989年6月,程綱恢復了自由身。
父親去世,內心病變拿耕牛練手,最後瘋狂屠戮
1989年8月2日,一向身體不好的程綱父親撒手人寰,這給程綱造成了不小的打擊,他的內心開始極度扭曲。1989年9月22日,他離開家聲稱外出打工,然而就是這次的出走徹底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他在一條不歸路上越走越遠。
為了鍛煉自己的膽子,他開始嘗試殺死平時勞作的牛,看著鮮血緩緩從牛的脖子裏流出,牛臨死前絕望又不甘的眼神,程綱扭曲的心理得到了滿足。
1989年9月23日,程綱看見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姑娘獨自一人玩耍時,瘋狂的他二話不說上去就給了女孩幾刀後倉皇逃竄。同年12月28日他又再次作案害死了一名老實巴交的打工人馮某並將其分屍。
1990年1月21日,程綱將一名計程車司機殺死在一個荒無人煙的地帶並搶奪走對方隨身攜帶的財物。同年3月2日,又用同樣殘忍的手法殺死了王某夫妻二人。1990年3月9日,他將一名機車車主誘騙到一個荒無人煙的地方後將其殺死。
同年7月3日,程綱相繼害死張某、肖某、劉某後狼狽逃竄,然而這次也許比較慌張他將身份證遺落在案發現場。得知自己破功了,程綱偷渡到越南準備躲過這段危險時期,卻被當地部門截獲開始進行嚴酷的訓練。
平時懶散慣了的他决定“越獄”,1991年1月18日,程綱將李某拖拽到山洞裏奸殺並搶奪走其隨身攜帶的財物。同年3月6日,他將機車司機李某殺死並搶奪走其隨身攜帶的財物。同年4月6日,程綱將莫某奸殺後搶奪財物逃竄。當月16日,又將計程車司機覃某殺害。
小結
1991年5月8日,程綱被警方抓捕歸案,經法院裁决後判處其死刑。案件到這裡就已落下帷幕,然而我們還要知道的是,有的人天生就是魔鬼,出門在外一定要多加防範、提高警惕不給壞人任何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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