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第一大案”主犯李加政落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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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李加政,從1997年至2004年,以其為首的幫派,先後在哈市及穆棱、蘭西、北安、大慶等地6次搶劫計程車、殺死9人,盜竊價值60餘萬元財物。2004年6月25日,李加政在山東日照市落網,標誌著該幫派覆滅。為儘快抓獲在逃的該系列特大殺人搶劫案主要嫌犯李加政,專案組成員多次輾轉於大慶、牡丹江、北安和穆棱等地查訪。至此,1997年黑龍江第一大案李加政團夥搶劫案宣告覆滅。

李加政,從1997年至2004年,以其為首的幫派,先後在哈市及穆棱、蘭西、北安、大慶等地6次搶劫計程車、殺死9人,盜竊價值60餘萬元財物。

2004年6月25日,李加政在山東日照市落網,標誌著該幫派覆滅。

1996年,李加政從少年護所出來後,先後與閆洪海、仲兆輝勾搭在一起,開始密謀搶劫計程車,並在農貿市場購買了尖刀、繩子和膠帶等作案工具。

1997年2月7日20時許,李加政3人在到穆棱市志平林場一山坡,合夥將一計程車司機殺害,後因賣車未妥,幾人將車開到牡丹江一村莊橋下弃車而逃;閆洪海因害怕,悄悄地離開了李加政。

此後李加政同仲兆輝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裏,又瘋狂作案4起,殺害6人。

1997年6月30日16時許,李加政夥同仲兆輝在北安市沾河林業局七隊附近搶了一臺吉普車,將司機勒死後點火焚屍,後將搶來的車賣了2000元。

1997年7月21日13時許,李加政、仲兆輝在穆棱市康樂村搶劫一計程車司機,將司機殺害,搶走100元現金及一臺傳呼。

1997年8月15日11時許,李加政在綏化火車站附近以到蘭西縣接人為由,租乘個體計程車業主劉麗麗(化名)的車,由於該車沒交養路費不能出城,車主又急於掙錢,便讓其29歲的妹夫化某幫忙出車。化某當時在綏化市交警大隊擔任交警。

當車行至蘭西縣油庫玉米地時,二嫌犯將化某用刀逼住,拖到玉米地裏殺害。

此時,途經此地的蘭西縣警察局城西派出所聯防隊員王靜(化名)、陳靜濤(化名)見玉米地裏有人,以為有人偷玉米,便進地裏瞅瞅,也被兩名犯罪嫌疑人殺害。

1997年9月20日19時許,李加政和仲兆輝在哈市原太平區化工路,將計程車司機李某殺害後搶車外逃。隨後,警察們迅速出擊,將包庇閆洪海的犯罪嫌疑人劉喜豔、將2次購贓的犯罪嫌疑人徐勇、幫助仲銷贓的李佳全及團夥成員劉龍江抓獲。

為儘快抓獲在逃的該系列特大殺人搶劫案主要嫌犯李加政,專案組成員多次輾轉於大慶、牡丹江、北安和穆棱等地查訪。

2003年12月,仲兆輝被哈爾濱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閆洪海被判處無期徒刑;2004年,全國偵破命案專項行動打響後,李加政團夥搶劫案被省公安廳列為第一追捕大案。

2004年6月25日,哈市道外公安分局警察終於在山東日照市一出租房內將李加政抓捕歸案。

經審,李加政從1997年開始,在哈市及穆棱、蘭西、北安、大慶等地6次搶劫計程車、殺死9人。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隨後被判處死刑。

至此,1997年黑龍江第一大案李加政團夥搶劫案宣告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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