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地球上生活著超過72億人,這72億人分散在世界上的各個角落,從整體上看每一個人都渺小如塵埃,但是每一個人都有著屬於自己的人生。
過著平凡日子的我們或許想像不到,有很多人一出生就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他們對於自己的人生沒有選擇的權利。這些人面臨的困境,很有可能是通過一個人微小的力量完全沒有可能改變的。對於他們來說,活在這個世界上本身就是一種痛苦。
還有一些人,本來能够享受平靜的人生,卻因為一件小小的事情就讓自己的生活變得天翻地覆,從此改變了生活軌跡。
曹小琴就是這樣一個人。如果我們再回看曹小琴被四次拐賣,歷經磨難變成一個癡傻人的故事,只能感歎生活的不公和命運的無常,讓這樣一個原本應該享受自己正值青春的少女被惡人蹂躪。
所幸,12年前她從“地獄”中被拯救了出來,雖然如今她的精神問題還沒有完全恢復,但是也算是過上了平靜的生活。
第一次被拐賣——不幸經歷的開始
曹小琴原本是四川省一名平凡的大學生,她像每一個普通人一樣,對自己的未來充滿了期待。但是她也像其他被拐賣的無知少女一樣,生活在了一個治安還不是很好的年代,遇上了違法作惡的人販子。她原本幸福的生活,就在她被第一次拐賣的時候改變了。
1991年的那一天,本來是非常平凡的一天。休假在家的曹小琴和家中父母發生了异常激烈的爭吵。爭吵的起因不過是生活中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任性的曹小琴卻囙此而離家出走了。
父母並沒有在意曹小琴的離家出走,因為這並不是她第一次這麼任性。家人們本以為她會像以前一樣去二姐家暫住,卻沒想到這一次一連幾天得不到消息——曹小琴已經在路上被人販子迷暈,拐賣到了內蒙古。
被下了藥的曹小琴,整個人昏昏沉沉的,就這樣被賣給了自己的第一任“丈夫”——許小三。許小三看中了她的年輕貌美,買她更是為了給自己生一個孩子。
這個時候曹小琴的精神問題還沒有後來那麼嚴重,許小三也並沒有過於虐待她,一年之後,她就生下了自己的第一個孩子。已經生了孩子的曹小琴並不打算在這裡度過自己的一生,她試圖向命運抗爭。這一次她還是選擇了自己一個人逃走,萬萬沒想到,這一次逃走才是她這一生真正噩夢的開端。
接連被賣——徹底精神失常
離開了許小三家裏的曹小琴再一次被人迷暈賣掉了。這一次買下曹小琴的許蔔栓是想要為自己癡傻的兒子許三毛討一個老婆。他也是看中了曹小琴的美貌,覺得足够給自己當兒媳了,才從人販子的手中把她買了過來。
誰曾想他買來的這個“兒媳婦”竟然也是一個看上去智力低下的女人,許蔔栓雖然著急想要一個孫子,心中卻害怕兩個智力殘疾的人生下來的孩子也是癡傻的,囙此,他很快就將曹小琴轉手賣掉了。
曹小琴雖然智力不太好,但是憑藉著“貌美”這一特點,讓龐三寶花費了他心目中的一筆鉅款——5000元錢,買了下來。這個龐三寶生活中就有暴力傾向,平日裏對曹小琴非打即罵,曹小琴在他日復一日的折磨中越來越癡,此時的她已經完全沒有了反抗的能力和意識。
這個龐三寶一面打罵曹小琴,一面還要心疼自己的錢財,囙此還逼迫曹小琴幹活,即使後來她懷孕了,也還是一邊幹活一邊挨打。在這樣的環境下,她肚子裏的孩子流產了,這徹底激怒了毫無人性的龐三寶,在他眼中已經沒有用的曹小琴就這樣被賣了第四次。
這一次曹小琴被賣給了一對智力殘疾的兄弟,在這裡,她徹底沒有了人的樣子。甚至正常的生活都過不上。不僅沒有換洗的衣服,還被關在發臭的房間裏,和家裡的畜生關在一起。這時候的她智力受到了永久的損傷,自己在這樣的環境裏也已經自生自滅了。
最終獲救——沒有辦法修復的人生
2008年,是曹小琴被拐賣的第十七年。終於在這一年,她被從地獄一樣的生活中解救了出來。
當她的四川老鄉把她從生活了十幾年的黑暗窑洞中帶出來的時候,她並沒有像一個被解救的人一樣歡呼雀躍,因為她已經被折磨得沒有了人樣,對生活也毫無希望了。即使身體走出了被囚禁的房間,精神也還被鎖在裡面沒有辦法掙脫禁錮。
獲救的曹小琴被第一時間送往了醫院,幸運的是,她的身體狀況勉强算得上還不錯,不過由於長期遭受壓迫而產生的精神疾病,恐怕是要用後半輩子的時間去修復,都不一定能够有成效。曾經前途一片光明的曹小琴,就這樣被人販子毀掉了一生。
如今距離曹小琴獲救已經十二年了,在家人照顧下的她,終於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但是她曾經經歷過的拐賣給她留下的傷害卻是永遠都不能够被抹除的。
如今的曹小琴,雖然不再遭受肉體上的壓迫和折磨,但是卻再也沒有辦法恢復到正常人的精神水准,只能在渾渾噩噩中度過自己的餘生。這對她來說,當然是命運的不公,但是她卻沒有力量去抗爭。
這個世界上還有更多的婦女兒童像曹小琴一樣,被一件普通的事情毀掉一生。而作惡的人,也許只是為了幾千塊錢,就會出賣自己的底線和道德觀念。把活生生的人當作是自己賺錢的工具,他們也許也是一些可憐苦命的人,但是改變命運的途徑有很多,他們偏偏就選擇了這樣一種損人而不利己的管道。
曹小琴被拐賣的年代,社會治安並不是很好,在那個年代遇害的婦女兒童遠高於現在,發生的案件也往往更加殘酷。那就是曾經存在的現實,所幸隨著社會的進步,這種社會現象已經得到了明顯的改善。而具體來說,在這個改善過程中起到作用的原因有很多。
一是因為現在科技進步,定位系統和監控設備都比較到位,各地警力可以通過聯網協助辦案,跨省的拐賣人口案件偵破的概率大大增高;二是因為如今社會法制建設初見成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法律保護了容易受傷的弱勢群體。第三點就是隨著人民整體的受教育水准提高,人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增強、道德感增强。
小結:
曹小琴只是被拐賣婦女中的一個,這個令人觸目驚心的故事也不僅僅只有這一例。消除犯罪行為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可以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减少此類違法犯罪案件的產生,對於政府來說,應當加大扶貧力度,普及掃盲工作,改變一些落後地區的封建糟粕思想;對於司法機關來說,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是解决問題的根本;對於我們普通群眾來說,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於對弱者伸出援手。
希望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之下,以後的“曹小琴們”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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