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遼寧女巨貪,“三最女貪”,重繪遼寧貪腐最高紀錄,被判死刑
曾任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國土資源分局局長的羅亞平,被稱為“三最女貪”,即“級別最低、斂財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女貪官,她的貪腐數額超過了震驚中外的“瀋陽慕馬大案”,重繪了遼寧官場貪腐犯罪的最高紀錄,2010年12月被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第二年11月9日被執行死刑。羅亞平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6月22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曾任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國土資源分局局長的羅亞平,被稱為“三最女貪”,即“級別最低、斂財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女貪官,她的貪腐數額超過了震驚中外的“瀋陽慕馬大案”,重繪了遼寧官場貪腐犯罪的最高紀錄,2010年12月被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第二年11月9日被執行死刑。羅亞平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6月22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曾任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國土資源分局局長的羅亞平,被稱為“三最女貪”,即“級別最低、斂財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女貪官,她的貪腐數額超過了震驚中外的“瀋陽慕馬大案”,重繪了遼寧官場貪腐犯罪的最高紀錄,2010年12月被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第二年11月9日被執行死刑。羅亞平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6月22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