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靚女獨自買車買房,分手後男朋友竟說:分我一半!

杭州一靚女獨自買車買房,分手後男朋友竟說:分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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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對情侶同居4年後分了手。男方認為,房子、車子雖然是雙方同居生活期間女方獨自出錢買的,但他有負責打包、送貨、買菜做飯、繳納物業費等付出,應該屬於“共同經營”,這些都是“共同財產”,自己也有一半份額,並為此去法院起訴。後小李將小花起訴到杭州西湖法院,要求小花返還彩禮,並認為兩人同居期間,共同生活、共同經營,囙此小花購買的房與車位屬於共同財產,要求分割一半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