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頭號涉黑犯罪案件”連環殺人案偵破始末

黑龍江“頭號涉黑犯罪案件”連環殺人案偵破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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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頭號涉黑犯罪案件”發生於1993年至2001年期間,犯罪嫌疑人蔣英庫團夥先後在哈爾濱、肇東等市,採用槍擊、刀刺、繩勒等手段,進行殺人、搶劫犯罪,殺死21人,並全部將被害人的屍體肢解,焚燒滅跡,手段殘忍、作案隱蔽。案件發生後,被列為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掛牌督辦的黑龍江省“頭號涉黑犯罪案件”,後經省法院審理後作出終審裁定。另一名涉案的肇東市檢察院幹部李國輝因犯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黑龍江“頭號涉黑犯罪案件”連環殺人案偵破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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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頭號涉黑犯罪案件”發生於1993年至2001年期間,犯罪嫌疑人蔣英庫團夥先後在哈爾濱、肇東等市,採用槍擊、刀刺、繩勒等手段,進行殺人、搶劫犯罪,殺死21人,並全部將被害人的屍體肢解,焚燒滅跡,手段殘忍、作案隱蔽。案件發生後,被列為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掛牌督辦的黑龍江省“頭號涉黑犯罪案件”,後經省法院審理後作出終審裁定。另一名涉案的肇東市檢察院幹部李國輝因犯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