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政策問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通知》,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經市政府準予,現就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通知》,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經市政府準予,現就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的通知》和教育部有關工作部署,市教委製定了《關於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按照各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資料稽核實施細則,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資料、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資料、全家戶口名簿、北京市居住證,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入學資格審核,通過後進入入學程式。回戶籍所在地或家庭實際居住地入學的學生需向畢業學校提出申請,簽字確認後通過平臺稽核。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等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學生,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色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