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一重刑犯離奇越獄,沒有暴力,沒有勾結,怎麼做到的?
一樁匪夷所思的越獄案,一個因為搶劫殺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重刑犯,毫無徵兆地就從監獄消失了。沒有暴力,沒有翻牆,沒有獄友的幫忙,也沒有獄警的勾結,那他怎麼出去的呢?這個重刑犯在服刑的時候叫王小剛,為什麼這麼說呢?這件事兒發生在2003年,當時齊彥亮30歲。1996年11月9號,他就以王小剛的名字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投入到原瀋陽第四監獄服刑。
一樁匪夷所思的越獄案,一個因為搶劫殺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重刑犯,毫無徵兆地就從監獄消失了。沒有暴力,沒有翻牆,沒有獄友的幫忙,也沒有獄警的勾結,那他怎麼出去的呢?這個重刑犯在服刑的時候叫王小剛,為什麼這麼說呢?這件事兒發生在2003年,當時齊彥亮30歲。1996年11月9號,他就以王小剛的名字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投入到原瀋陽第四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