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被調崗降薪後員工拒絕上班,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違法?

山東:被調崗降薪後員工拒絕上班,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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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4日,公司職代會代表及工會成員表決通過關於對王小七曠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决定。2017年3月1日,王小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70000元,仲裁委不予支持。王小七的曠工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及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公司據此解除了雙方的勞動合同並無違法或不當。二審法院認為,本案的焦點問題是公司與王小七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否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