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報帳40萬、涉案103億的董事長,判了!

每天報帳40萬、涉案103億的董事長,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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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03億元的恒豐銀行原董事長蔡國華,在落馬近4年後,迎來最終歸宿——8月27日,山東高院作出二審裁定,維持對其死緩、終身監禁的判决。此人被指在任職期間平均每天報帳40萬元。2013年12月任恒豐銀行董事長,2017年11月被查。檢方指控其犯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五項罪名,涉案金額達103億元。蔡國華上訴後,2021年8月27日,山東高院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