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裏被罵,群主要擔責?判了!

微信群裏被罵,群主要擔責?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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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微信群聊天被罵群主不作為或擔責”話題沖上熱搜,引發關注。日前,廣州互聯網法院通報了兩起典型案例,明確微信群裏罵人,群主“慢作為”“不作為”要擔責。張小然對微信群內發表辱駡言論的業主提起侵權訴訟,法院生效判决認定業主在群內發表辱駡言論的行為構成名譽權侵權,判令業主書面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法院審理認為,錢小吾在微信群內發表侵害孫小伊名譽權的言論,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