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0時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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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推進翔安區黃山路提升改造,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風險,緩解道路交通壓力,均衡片區交通流量,依照《厦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幹規定》第二十條、二十五條規定,交警部門决定在翔安區黃山路、八一路部分路段對載貨汽車採取禁止、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並增設、調換、更新有關路交通標誌。本通告自2021年10月4日0時起執行,此前有關限制貨車通行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