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聯惠”傳銷案一審公開宣判,主犯獲刑15年
8月20日,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對黃明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黃明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對其他共同參與傳銷犯罪的多名主要同案人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並處罰金。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公開宣判。
8月20日,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對黃明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黃明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對其他共同參與傳銷犯罪的多名主要同案人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並處罰金。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公開宣判。
8月20日,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對黃明等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黃明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對其他共同參與傳銷犯罪的多名主要同案人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並處罰金。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公開宣判。
然而,2020年6月2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發佈的一則民事裁定書,同意原告騰訊請求查封、凍結被告老乾媽公司名下價值約1624萬元的財產。老乾媽當時表示,是騰訊公司被騙了,老乾媽公司已經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