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實行地方政府領導非煤地下礦山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

青海 61℃ 0
摘要:其間,市州、縣級包保責任人要定期組織開展非煤地下礦山安全生產技術會診,研究製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明確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8月11日,記者從青海省應急管理廳獲悉,為進一步壓實礦山安全監管責任,全面加强非煤地下礦山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省安委會辦公室向各市州政府印發《關於做好非煤地下礦山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的通知》,將全省正常生產、建設和停產停建的非煤地下礦山納入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範圍。

其間,市州、縣級包保責任人要定期組織開展非煤地下礦山安全生產技術會診,研究製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明確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嚴格落實分類風險防控職責,對檢查發現存在重大隱患的高風險礦山,在重大隱患消除前應安排人員駐礦監管;對停產停工整改礦山,落實專人聯系盯守或者駐礦盯守,督促企業製定整改方案,明確下井人數、整改內容、整改時限及安全技術措施,嚴防邊整改甚至不整改而組織生產建設;對長期停產停工礦山,落實駐礦盯守或者定期巡查責任,並採取加裝視頻監控、電子鎖等“電子封條”、停止或者限制供電、停止供應火工品以及加强現場巡查等綜合管控措施,嚴防明停暗開;對即將關閉退出礦山,明確關閉退出期間安全監管措施,安排專人聯系盯守或者駐礦盯守,嚴禁違規設定“回撤期”、“過渡期”,嚴禁違規轉包井下回撤工程,確保緊急狀態下人員安全有序退出;對已關閉退出礦山,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封堵井口、拆除提升設施,防止死灰復燃。(董潔)

标签: 煤炭 時政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